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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廊桥之乡”搭起执行桥

2019-07-18 11:59:37 来源:福建法治报

“鸾峰桥”:把关选举,净化公职队伍

位于寿宁下党的鸾峰桥,见证了下乡扶贫、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公职人员失信有损诚信政府的建立。当寿宁全面吹响攻坚执行难集结号时,寿宁法院首先开展了被执行人为公职人员的执行案件专项行动。

“如果我现在还钱,多久能把我撤出‘黑名单’?”去年5月,寿宁法院接到一通电话,失联已久的被执行人小张主动现身询问还款事宜。

原来,2014年,小张为朋友担保30万元贷款,贷款到手后,朋友却“人间蒸发”了。因贷款到期无人偿还,银行将小张连带告上法庭。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小张和法院玩起了“躲猫猫”,他也随之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8年是村级组织换届年,该院抓住这个关键节点,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取得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将失信被执行人列入不宜参与村(社区)党组织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情形之一。在选举前,对村“两委”候选人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凡有案件未履行、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候选人,都将被取消参选资格。

得知消息,踌躇满志准备回家选举的小张意识到,再不还款就会影响前途,便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

“从普通群众到公职人员,中间应该经过严格的筛选。我们联合各部门,在选拔任用干部前搭建一座代表公仆情怀的‘鸾峰桥’,让候选人先过‘桥’检查,将不合格者拒之门外。”该院执行局局长吴生兴介绍道。

2018年,该院共对全县1900余名村两委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6名候选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还款金额54万元。同时,该院还得到县委组织部支持,严把党员纳新、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关卡,对有案件未履行、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执结涉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执行案件42件。

“小东桥”:改革创新,再增执行动力

寿宁县小东村是廊桥的发祥地,也是“廊桥遗梦”的处女地,而坐落此间的小东桥,则是草根匠人的智慧集结。2017年初,寿宁法院借力草根智慧,率先在全省建立起乡、镇、村执行协助网络体系,让民间匠人、乡贤村干参与到执行工作中,有效化解执行案件中人难觅、财难寻的问题。鳌阳镇退休干部老范就是其中一员。

“这个旧案恢复执行才一周,就圆满画上了句号,老范功不可没!”今年初,在一次执行工作交流会上,该院干警如此感叹。

案件要从1987年说起。当时,老吴向老叶借款4000元,到期却未能还款。1992年8月,老叶向该院起诉,老吴却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在被法院司法拘留15日后,老吴从此下落不明。

去年8月,老叶在街头偶遇老吴,追讨欠款无果后,老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27年前的“支付令”。核实该案法律关系后,承办法官冻结了老吴千余元银行存款,并了解到,老吴多年来东躲西藏,生活拮据,如今已再次销声匿迹。

为了妥善化解这起旧怨,促进案件执行到位,法官请来了“外援”老范。老范曾是村干部,办事公道,威信较高,善做群众工作,在被该院聘为执行联络员后,经常协助法院筛查被执行人的人物关系网,实现精准查人找物。

果不其然,接到法院通报的第三天,老范就送来了有关老吴行踪的“谍报”。经过法官和老范的联合调解,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三十多年老债总算一笔勾销。

“这些‘草根’的加入,让法院干警如虎添翼,很大程度上节约了时间成本。”寿宁法院院长林松涛介绍道,“他们除了提供执行线索、帮助找人外,还协助法院解决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力促当事人和解。”

据了解,该院已选聘20名执行联络员,形成覆盖全县14个乡镇的执行“情报网”,并在这支队伍的协助下,查找被执行人310人次,拘留13人,促使案件和解70余件。

(本报记者 龚丽雯 通讯员 戴玲玲 黄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