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飙车竞逐的代价

2019-07-24 14:29:35 来源:福建法治报

构成危险驾驶 7人悉数获刑

当晚,经群众报警,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洛江大队民警在仙公山主停车场扣押7辆大功率摩托车。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覃某、柯某、潘某、罗某、黄某、彭某、洪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出于竞技、追求刺激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曲折穿行、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其中,被告人柯某、潘某、罗某、黄某系无证驾驶;被告人柯某、潘某、罗某、黄某、彭某、洪某驾驶的摩托车系无牌或假牌;被告人柯某、彭某、洪某驾驶的摩托车系改装或加装。被告人覃某、柯某、潘某、罗某、黄某、彭某、洪某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对该7人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覃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柯某、潘某、罗某、黄某、彭某、洪某分别拘役1个月15日,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官提醒,非法改装摩托车安全隐患极大,此外,飙车竞逐,不但是对自己人身安全不负责任的行为,更威胁了道路交通秩序和行人人身安全,并且还容易进一步引发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勿为了追求刺激让自己送命或深陷囹圄。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林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