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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法院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9-08-01 12:06:41 来源:福建法治报

依法惩处 “利剑”斩黑恶

“我院通过与公安、检察召开联席会议,就做好工作衔接、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办案效率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讨论,形成了公检法打击黑恶犯罪的合力。”“对于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我院办案法官严格适用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当严则严,当宽则宽,不枉不纵,依法惩处。”永春法院扫黑办主任、刑庭庭长陈瑞兴介绍说。

2018年以来,永春法院与公安、检察等机关建立扫黑除恶联席会商机制,完善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机制,提前向公安、检察了解案情,切实开展取证程序和法律适用会商研判。针对复杂案件,组织召开庭前会议,为快审快判快执打下坚实基础。案件下判前,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及时向上级法院汇报,确保定性准确、量刑适当。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永春法院受理涉黑恶案件7件45人,审结4件18人,判处重刑2人,判处财产刑金额1.45万元。

宣教引导 “喉舌”传长音

“如果没有亲身旁听庭审,真不知道‘套路贷’有这么大的危害,这对被害人及其家庭都会造成很大伤害,也告诫我们平时要远离这种非法借贷,以后要多向身边同事亲友宣传这方面的知识。”5月8日,永春法院公开宣判首起“套路贷”刑事案件, 陈某禄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责令退赔给被害人34500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70多人应邀到庭旁听,旁听完庭审的人大代表颜先生对此感触颇深。

“‘套路贷’案件是扫黑除恶斗争中出现的新类型犯罪案件,两高两部专门下发司法解释对这类犯罪的定罪处刑予以细化。今天我们选取了这个案件公开宣判,邀请了代表委员旁听,其目的就是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此类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从而能更好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主审该案的永春法院刑庭庭长陈瑞兴指出。

除了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审理,永春法院还组织12名科级干部深入挂钩村居开展扫黑除恶宣讲活动,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邀请学校师生110多人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讲座,普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本知识。通过微信微博官网和电视台,发布扫黑除恶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多措引导,多维宣教,推动形成高压严打社会氛围。

“下阶段,我院将持续保持打击黑恶势力高压态势,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让老百姓有更多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永春法院院长王志伟如是说。

(黄惠莹 林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