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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中的真假农民工

2019-08-09 12:06:04 来源:福建法治报

还原完整链条

检察建议促成纠错

人的嫌疑有了,怎样还原出完整的证据链?检察官到银行查询相关账户,获取了黄某水按月向相关涉案当事人银行账户存入固定数额的款项这一事实。其中,有一个款项的收款项汇给陈某华的公公。

然而,在实地调查过程中并非一帆风顺。“这些钱是我每个周末去龙岩帮黄某水一家搞卫生的工资。”面对检察官和当地派出所民警的询问,户口在厦门的陈某华一口咬定每个月的汇款是工资。

“你在厦门开店,每周末还去龙岩打工?还能有大几千元的工资?”办案检察官通过调查取证,经分析研判,最终确定这些款项为黄某水向相关涉案当事人支付借款利息的转账记录。

通过汇总前述情况,结合获取的证据,办案检察官分析确定黄某水等人涉嫌虚假诉讼。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启动查处虚假诉讼检警三级联动机制,以进一步查清全案。

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发检察建议,指出福建某油脂有限公司与黄某锭及亲友等18人达成的调解协议与事实不符,且存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建议法院对前述确认调解协议案件重新审查,依法对涉及的执行案终结执行程序。

虚假诉讼败露

构成犯罪终被重判

原来,福建某油脂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龙岩某电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水因为债务问题,名下的厂房和土地被法院查封,拟进行拍卖。

为了让部分债权人优先受偿,遂与黄某官、黄某等债权人商议,共同虚构两家公司拖欠黄某等18人工资款157万余元的事实。

2017年1月,黄某水与黄某等18人伪造了157万余元虚假劳动债权的相关材料,向新罗区多元化工作机制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骗取该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虚假调解协议,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骗取法院先后作出确认前述虚假的调解协议有效的18份民事裁定。2017年2月,黄某记、赖某枣等13人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正当他们以为天衣无缝的时候,却被检察官们的火眼金睛查出虚假诉讼的违法行为。

2018年12月、2019年6月和7月,法院采纳检察建议,对相关案件重新审查处理,裁定撤销之前作出的18份错误民事裁定,并对相关执行案终结执行。

“我没有虚构和捏造事实,是妻子黄某要挟我签字,一切都是我老婆安排的。”在庭审过程中,黄某水还将责任推给案发后去世妻子黄某的身上。6月18日,黄某水因构成虚假诉讼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其他参与人员也将根据涉案情况被依法追责。

7月22日,新罗区检察院针对虚假诉讼系列案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向调委会发出防范虚假诉讼的检察建议。

“当事人恶意串通、捏造劳动债权,向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达成虚假调解协议后,骗取法院作出确认虚假调解协议有效的裁定并申请强制执行,侵害他人合法的权益,损害司法秩序和司法权威,构成虚假诉讼。”经办检察官告诉记者,检察机关对此类利用特别程序进行虚假诉讼的行为应当依法监督,规范非诉执行行为,维护司法秩序和社会诚信。这起虚假诉讼系列案的成功办理,是深化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以来打的一场漂亮的“监督战”。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黄文生 林宇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