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的闽侯经验
多措并举—— 打造生态审判修复全国样板 “部分群众法治观念淡薄,视河道砂石为己有,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铤而走险。”林智一语道破缘由。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采砂“三件套”,即采砂船、吸砂设备、运输车总共不过50到100万元不等的成本,而这些通过非法采砂不用10天就能赚回。 治砂之难,可想而知。 在这场治砂护水的战役中,闽侯县也不断创新机制,并取得显著成效。 首先,在开采和运输环节严格实行准运制度,全面检查各种船舶、车辆是否持有河砂准运单,发现非法无证运输的,立即给予查扣。全年共发出河砂准运单1475份(其中船舶河砂准运单25份、车辆河砂准运单1450份),查处无证运输车23辆,有效打击了违法盗采运河砂现象。 其次,在闽江闽侯段实行执法艇分段包干管理与24小时巡查制度,严厉打击闽江非法采砂运砂行为,采取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引导和鼓励广大群众参与监督,适时举报非法采砂运砂。再是,规范乡镇砂石场管理,为了更好的开展砂石管理工作,全县境内重点办砂场全部纳入乡镇砂石场进行统一规范管理。要求用砂单位出具购砂证明,督促各采砂户和砂场经营单位或个人建立河砂去向、来源及销售台账,确保从采到用可追溯。公安机关在非法采砂高发的岸滩、道路设置监控设施,强化对非法采砂运砂行为的监控。 不仅如此,闽侯县法院还在构建生态环境保护联动工作机制,牵头制定闽侯县关于开展“补种复绿”及衔接互动机制工作的实施细则、生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联动工作机制上下功夫,通过严打重罚,有力地震慑了不法人员的偷采行为。 问河哪得清如许?唯有多措治水来!闽侯县法院生态庭庭长林孔亮介绍,该院全国首创生态“5+”修复机制,建立健全闽江水域生态损害修复专项资金收支等制度,打造了闽江湿地公园樱花园生态司法长廊,营造了“人人是环境,个个是生态”的良好氛围,让群众拥有更多绿色获得感。 (本报记者 兰国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