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企插上法治“保护翼”
厦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9日讯 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近年来,厦门市检察机关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建立“检察+工商联+企业”服务模式,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支持创新创业,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让民营企业家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与安全感,让他们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创新举措 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今年7月,厦门市检察院对一起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厦门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涉嫌走私普通货物案举办公开审查听证会。会后,厦门市政协委员韩斯疆如是评价:“这是我第一次参加检察机关的公开审查听证会,这是检察机关加大办案透明度、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体现。同时,作为一名民营企业家代表,我看到了检察机关更为人性化的一面,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 邀请企业家代表参观厦门检察机关打击和预防知识产权犯罪教育基地 据介绍,2015年3月至2018年3月期间,厦门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向厦门海关申报出口3309吨多缠绕膜,实际只出口2701吨,部分剩余保税料件违规内销,涉嫌偷逃税款近60万元。案发后,该公司及直接责任人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对自己的行为给税款征收造成的危害表示真诚悔罪,自愿认罪认罚。鉴于该公司及直接责任人系自首,且犯罪情节轻微,并认罪认罚具结悔过,从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出发,最终厦门市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涉案公司不起诉。 “依法经营,不触碰法律的底线,是每一个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都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也是保障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长远之道。”厦门市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吴小健说。 记者获悉,为贯彻落实好最高检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意见,今年5月14日,厦门市检察院联合厦门市工商联出台《关于加强沟通协作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着力打造“亲清护企”服务保障非公经济,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主动、优质、全面的服务。 该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是落实上述意见的具体举措之一。吴小健表示,希望通过该案的办理,全市民营企业能引以为戒,不断提升法律意识,规范企业内部治理、做好企业风险防控。只有坚持合法合规经营,才能真正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值得一提的是,为更好地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厦门市检察机关在工业集中区、金融中心等设立12个巡回检察室、工作站和联系点,进一步密切检企联系,根据企业需求,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增强服务企业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送法下企业38次,组织法治教育讲座32场次,编辑发放涉企案例、法律政策读本1730多本。同时,厦门检察机关还设立了打击和预防知识产权犯罪教育基地和厦门台胞台企权益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进一步拓宽检企联系的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