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检察绘就碧水蓝天画卷
创建生态机制 突出新特色 不久前,泰宁县神下村溪流河边,中年妇女肖某正沿着河道巡视,手中拿着一个垃圾袋,看见河道边有垃圾便随手捡起丢到垃圾袋中。肖某为何一大早就来清理河道卫生?原来,她是一起森林火灾案的肇事者,泰宁县检察院生态检察部门发出旨在修复生态的首份“护河令”,除了要求她种植5亩杉木以修复生态外,还按照她的主动要求,让她以捡拾河道垃圾的方式来“护河赎罪”。 挂牌设立生态检察室 去年12月,肖某在农田里焚烧稻草,结果风吹火堆引起森林火灾。经鉴定,火烧山过火林地面积42.45亩,林木损失2万余元。 案发后,肖某后悔不已,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与村委会签订《生态复绿管护人民调解协议》,在生态修复基地种植5亩杉木,并主动签订《护河承诺书》。经审理,法院对肖某判处拘役5个月并适用缓刑,努力实现刑事惩罚、环境修复、教育罪犯“一诉三赢”的办案效果。 此外,该院联合县法院、公安等部门全面推广毁林刑事案件复绿管护机制,在朱口镇“宝盖岩”山场、谢家垅国有林场山场建立生态修复暨社区矫正基地,由司法行政机关适时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公益劳动。通过组织矫正对象参与绿色公益劳动,培养矫正对象的劳动意识和绿色意识,提升公民对生态资源保护的意识,至今共督促当事人补种树木400多亩,既实现了法律惩戒功能,又保护了群众利益和生态环境。开展向莆铁路沿线“青山挂白”治理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与国土、铁路办、林业、交通、沿线乡镇沟通协调,采取座谈、实地察看、联合摸排等方式,对辖区内“青山挂白”点逐一核实,明确治理责任和方案,凝聚部门合力,督促整改落实,延伸监督触角,助力守护“中国最美高铁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