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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19-11-12 09:46:04 来源:福建法治报

护航成长——让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不断增强

孩子的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福清市检察院未检部门用行动和实效作答。

去年3月,福清市检察院通过办理三起危险驾驶案件,发现该市16所无证幼儿园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为了1500名幼儿的安全,福清市检察院探索办理全国首起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向市政府、市教育局及7个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引发福清市政府牵头开展专项治理,依法取缔了无证幼儿园,让幼儿在合规的幼儿园上学。

“校园欺凌”成为近年来校园实践中的“高频词”。教导学生知法懂法,学会自我保护,远离犯罪,福清市检察院抽调了16名检察官组建女检察官宣讲团,目前已对全市420所中小学实现“法治进校园”活动全覆盖。同时,创新普法宣传,拍摄微电影《“未”你而来》、制作普法书籍《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和自我保护读本》、制作以防性侵为主题的《检察官说法》等,多举措提升校园法治教育水平。

福清市检察院将法治教育对象从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延伸至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长、分管安全和德育副校(园)长,通过开办“全市校(园)长培训班”,对全市325名校(园)长进行预防校园欺凌、校园性侵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动学校建立侵害未成年案件发现和防范机制。

同时,福清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市教育局会签《关于在教育行业建立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的工作规定》,明确对有性侵害、家庭暴力、监护侵害等再犯可能性大的违法犯罪记录人员禁止录用的情形;积极参与校园治理,对校园性侵案件中学校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研判,分别向发案学校、教育部门制发4份检察建议,联合学校共同建立教师品行管理制度、性侵害投诉和处理机制。

“福清市检察院将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把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与社会治理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大美福清的社会治理中彰显‘检察担当’。”福清市检察院检察长陈平表示。

(本报记者 雷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