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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入驻厦门同安近十年 投资者却沦为“老赖”

2019-11-21 21:33:29 来源:海峡消费报

未经同意侵占土地施工 “谁想到政府竟如此作为?”

2015年10月,在交地两年之后,红彤彤公司35000平方米的厂房拔地而起,顺利封顶,黄峥嵘原以为可以顺利投产了。但同安区西柯镇政府的通知又给他浇了一盆冷水。西柯镇政府告知红彤彤公司,该地块部分涉及“厦门北站至食品工业园市政隧道拆迁工程”项目(即地铁四号线项目)。受轨道交通四号线项目的规划影响,拟将拆除红彤彤公司建成封顶的35000平方米厂房。因为这份通知,建成封顶还未投入生产的厂房就要被拆除。而根据规划,红彤彤公司拟建设的16万平方米厂房有10万平方米无法建设。更令黄峥嵘无法接受的是,被拆的35000平方米厂房造价结算为3825万元,西柯镇只评估了3252万元。“不仅拖了时间,打乱了公司的节奏,还要贴将近600万元。拆了再建,又是好几年,7年产生的成本和利息已经是天价了。”

最终,2017年9月,35000平方米厂房被拆除。因为要缴纳工程款和租赁场地的租金和利息,只能同政府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在签署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后,2017年12月13日,轨道交通集团及西柯镇政府共同组织地铁施工单位连同身着防暴制服的人员强制进场,在红彤彤公司的土地上进行地铁施工。

黄峥嵘认为,虽然给予了房屋补偿,但是政府占用红彤彤公司的土地进行临时性施工,给公司的经营生产带来巨大影响。按道理,应该在与红彤彤公司协商并签订施工期间土地使用补偿协议后再行破土动工。 “拆房子因为签了协议,尽管价格不合情理,我们也没话说。但政府并未告知会占用土地多久,也没有评估占用期间公司的损失,更没有签订补偿协议,怎能暴力开挖土地?”黄峥嵘质疑道。 “无论什么工程,占用企业土地施工须经企业同意,在没有达成补偿协议或者没有拿到法院强制裁决许可的情况下,任何人对拥有合法权证的土地进行强占施工都是违法行为。”福建建达(漳州)律师事务所戴世福律师表示。

时至今日,黄峥嵘的红彤彤公司已经在破产边缘。所幸,记者在采访厦门市以及同安区的过程中,虽然没有主要领导接受采访,但是宣传部门表示会妥善处理此事。然而至今也未有任何处理方案,黄峥嵘却已经被债务逼到了悬崖边上。长年来的贷款和利息追缴已经让黄峥嵘身心俱疲,被法院列为“老赖”的他如今也已失去筹措资金的能力。

“希望当地政府能出台一个解决方案,但是现在连一个对接的人都没有,我都不知道向谁去反映情况。真的不想让投资同安成为我人生中的一个错误决定。”黄峥嵘还是抱有最后一点期待。(海峡消费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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