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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大保护”格局护航“智造”

2020-05-06 10:38:16 来源:福建法治报

优化审判机制

高效维护品牌权利人权益

今年1月,被告人洪某等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的宣判,让品牌权利人和消费者拍手称快。

晋江市场活跃,民营经济发达,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常发、高发。“去年我们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27件,以侵犯商标权的犯罪案件为主。”晋江法院知识审判庭庭长吴景芳介绍,像该起案件,洪某等人销售假冒白酒,严重损害了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院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判处被告人洪某等人有期徒刑1年至3年3个月,并处罚金合计87万元。

这是晋江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的缩影。

晋江法院一直致力于强化专业审判工作机制建设,在法院系统内设机构改革中,该院保留了知识产权审判庭,积极推进落实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机制。自2019年7月份起,在办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础上,该院将原刑事审判第二庭办理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也归口至知识产权审判庭办理,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

同时,组建专业化的调解队伍。2019年4月份,制定出台《知识产权审判专家调解员工作规则》,选聘16名专家调解员协助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充分利用专家调解员丰富的实践经验,并以中立第三方的角度对涉案情况进行分析判断,有效减少被告的抵触情绪,提高案件调解效率。高度重视调解手段的运用,尤其是针对批量商业维权案件,积极主动与上级法院就关联案件在事实认定、赔偿数额等方面进行沟通,统一裁判尺度,促成当事人对审理结果的合理预期。

在此基础上,晋江法院积极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互动协调,统一证据认定标准及裁判规则,形成全面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联动机制。并加强与行业协会、高新科技企业等的交流互动,有针对性地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及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