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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胜男:惩恶扬善,我在路上

2020-05-12 14:47:58 来源:福建法治报

“哪怕只救回一个,我们的付出也有意义”

2019年,陈胜男调任闽侯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第五检察部是该院专门从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部门,工作中多了更多“爱”的元素。

早在近10年前,刚穿上这身“检察蓝”的陈胜男便遇上了一个让她至今都难以释怀的案子——一起女童被性侵案件。若非村干部在走访过程中发现疑点,长达2年的犯罪可能尚不为人所知,懵懂的女童甚至不知道在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更没有渠道诉说和寻求帮助。

陈胜男和同事到女童家里走访时,发现女童家中家徒四壁。临走时,她和同事一起给了女童500元钱,接过钱的孩子还怯生生地说了一声谢谢。女童的眼神深深地烙在陈胜男的心里。

“这起案件其实很典型,暴露了这类型案件一个特点:犯罪行为被发现非常难,尤其是针对留守儿童的犯罪。”所幸10年来,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不断加强,检察机关也成立了专门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

为破解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现难、固定证据不及时等问题,去年以来,陈胜男和同事推动该院落实建立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机制,构建全县范围内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今年3月,又推动设立了福州市首个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中心——闽侯县检察院、上街公安分局、县司法局“春风驿站”。

“未检工作更需要的是一种情怀,哪怕只救回一个涉罪未成年人、保护一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我们的付出就有价值,”陈胜男说,“这就是我们工作最大的意义。”

(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黄春凯 赵全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