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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不除 禁毒不止

2020-06-28 14:43:55 来源:福建法治报

警示案例

案例一:赵某华贩卖、运输毒品案

——跨省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巨大,且系累犯、毒品再犯,罪行极其严重,死刑

赵某华,男,汉族,1963年3月1日出生,无业。1981年10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996年5月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005年3月7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2015年11月28日刑满释放。

2016年11月24日早晨,陆某琴(同案犯,已判刑)雇车与被告人赵某华一起从上海市出发前往广东省。赵某华与严某某(在逃)联系后,严某某及其子严某鸿(同案犯,已判刑)驾车在广东省粤东高速公路普宁市池尾出口接应赵某华等人。同月25日上午,赵某华、陆某琴分别让他人向陆某琴的银行卡汇款32万元、5万元。陆某琴从银行取款后,赵某华、陆某琴将筹集的现金共计40万元交给严某某父子。后严某鸿搭乘赵某华等人的车,指挥司机驶入返回上海市的高速公路。途中,严某鸿让司机在高速公路某处应急车道停车,事先在该处附近等待的严某某将2个装有毒品的黑色皮包交给赵某华、陆某琴。当日23时30分许,赵某华等人驾车行至武平县闽粤高速检查站入闽卡口处时,例行检查的公安人员从该车后排的2个黑色皮包中查获甲基苯丙胺(冰毒)11袋,净重10002.6克,赵某华、陆某琴被当场抓获。

赵某华以贩卖为目的,伙同他人非法购买并运输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在共同犯罪中,赵某华联系毒品上家,积极筹集毒资且为主出资,参与支付购毒款、交接和运输毒品,起主要作用,系罪责最为严重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赵某华伙同他人跨省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10余千克,毒品数量巨大,罪行极其严重,且其曾两次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不足1年又犯贩卖、运输毒品罪,系累犯和毒品再犯,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应依法从重处罚。据此,赵某华被判处并核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罪犯赵某华已于2019年2月22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案例二:李某贩卖毒品案

——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多次贩卖毒品,判处有期徒刑11年9个月

李某,男,汉族,1991年4月11日出生,务工人员。2013年1月16日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同年5月13日刑满释放。

2017年4月5日、7日,被告人李某通过微信等方式与吸毒人员林某某商谈毒品交易事宜后,在霞浦县一小区先后两次向林某某出售甲基苯丙胺(冰毒)各1包,收取毒资250元。同月8日12时许,李某在霞浦县松港街道欲再次向林某某出售甲基苯丙胺时被当场抓获。公安人员从李某身上查获2小包甲基苯丙胺,重1.59克,从李某住处卧室床头柜的抽屉内查获10小包甲基苯丙胺,共计重约28.07克。

李某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李某多次贩卖甲基苯丙胺共计约30克,且其曾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据此,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上述裁判已于2018年10月8日发生法律效力。

“智慧禁毒”显威力

禁毒“黑科技”大揭秘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等前沿科技成果在公安工作中得到应用和拓展,“智慧警务”亦如无数个神秘莫测的触角不断延伸至禁毒工作的方方面面,我省“禁毒数字化时代”已然开启。

为进一步加强禁毒领域理论问题与关键技术研究,由福建省禁毒办发起,依托福州大学筹建了福建省预防毒品与戒毒康复研究中心,聚焦禁毒工作前沿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着力打造开放式、非实体性的集理论研究、决策咨询、学术交流、科研合作于一体的禁毒智慧平台。

目前,研究中心已组织开展易制毒化学品“溯源识别手持仪”、毒情监测设备、数字化查缉系统等项目科研攻关,这一系列富含高科技的智慧警务,正如一个个隐形的翅膀,为禁毒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污水验毒

污水验毒助力禁毒科学决策,实现缉毒“精确制导”,对吸毒和贩毒的侦查,过去往往需要大量的走访调查,利用污水分析,可以为打击毒品犯罪提供更直接的线索。

而其灵敏度也非常高,哪怕有人把5克冰毒排入西湖中,也可以检测到。通过实验可以判断污水中的毒品是不是来自人的稀释,也就是这些毒品是否经过人体的代谢,还是直接被贩毒制毒人员排放进了污水。

毛发检测

毛发检毒技术,会让隐形吸毒行为无处遁形,有助于充分发现复吸违法行为,有效开展管控工作。毒品在毛发中存留机理和在血液、尿液等生物样品中相比,有显著差异。毒品进入人体后,在尿液和血液里的毒品成分会持续代谢、快速降解,毒品痕迹几天内就会完全消失。而毒品通过血液循环进入毛囊后,毒品原体及其代谢物会被毛发重的角质蛋白固定,并稳定地保留在毛发中。

专家介绍,依托该技术就能判断出嫌疑人在半年之内是否吸毒。只要嫌疑人吸毒,哪怕他在之后半年每天剃光所有的体毛,再生长出体毛,还是有可能记录了他的吸毒信息。

毛发检测

毛发检毒技术,会让隐形吸毒行为无处遁形,有助于充分发现复吸违法行为,有效开展管控工作。毒品在毛发中存留机理和在血液、尿液等生物样品中相比,有显著差异。毒品进入人体后,在尿液和血液里的毒品成分会持续代谢、快速降解,毒品痕迹几天内就会完全消失。而毒品通过血液循环进入毛囊后,毒品原体及其代谢物会被毛发重的角质蛋白固定,并稳定地保留在毛发中。

专家介绍,依托该技术就能判断出嫌疑人在半年之内是否吸毒。只要嫌疑人吸毒,哪怕他在之后半年每天剃光所有的体毛,再生长出体毛,还是有可能记录了他的吸毒信息。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毒品检测的双翼——质谱色谱联用技术,色谱质谱联用技术由于具有灵敏度高、范围广的特点,已经成为现如今较为成熟且被广泛运用的一种现代化毒品分析技术。

如今,色谱质谱联用技术已经成为打击毒品犯罪的一把利器。该技术能够对摇头丸、海洛因、大麻、杜冷丁等多种毒品及其吸食者进行检测。在滥用毒品的筛查工作中发挥了巨大效用。

无人机

通过无人机航拍巡查,消除死角盲区,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的违法犯罪。

(本报记者 谢梦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