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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亮:“火山口”上的“种花人”

2021-02-28 23:22:3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用法治的光芒照耀濒临绝望的灵魂

作为公职律师,童亮视普法为己任来源于许多年前的一句话。18年前,当童亮还是监区管教的时候,有一名罪犯给童亮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名罪犯因为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而入狱服刑,在童亮与他谈话时,他后悔地对童亮说:“警官啊,我当时真的不知道砍几棵红豆杉是要坐牢的,如果当时有人和我说一下,我也不至于走上这条路。现在,我的家毁了,妻子走了,6岁大的孩子也无依无靠了。”说着说着便潸然泪下。

“只要有人和我说一下”,这句话深深地触动了童亮。许多人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就是因为对法律的陌生与无知,而作为公职律师,他觉得自己有责任成为那个可以“与他们说一下”的人。

“整整10年了,如果不是童亮,我可能没有希望从这里出去了。”从无期徒刑顺利减刑的郭某回忆起10年前的场景,眼眶仍不免湿润。

10年前,时任分队长的童亮发现,原本性格外向的罪犯郭某心事重重,还经常与同改发生争执。童亮一边找其他罪犯从侧面了解情况,一边查看郭某的会见和通讯记录,在初步了解情况后,又找了他谈话。原来,郭某在与家人通了亲情电话后得知,其邻居正在挖地基准备盖房子,而且新房明显“越界”,如果建成,郭家的采光将受到影响。根据掌握的情况,童亮耐心细致地对郭某进行谈话教育,稳定他的情绪。同时,在向监区、分监区领导汇报后,童亮与郭家所在乡镇的司法所取得了联系,由当地司法所出面促成郭某家人与邻居就房屋相邻纠纷进行调解。

调解当天,童亮早早就坐班车到郭某家配合调解,他从法律政策和情理上对双方进行了耐心劝说。经过近4个小时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之后,他将调解情况告诉了小郭,并向监区申请为郭某特批了一次亲情电话。从此,郭某放下心事,积极改造,并顺利获得了减刑。

从警18年来,在做好监狱警察本职工作的同时,童亮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常年义务为民警、职工及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代书、调解、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近10年来,他无偿为民警、职工及群众代理各类诉讼、非讼案件103件,法律咨询370余次,开设义务普法讲座70余场,参与信访处理18次,起草法律文书80余份,起草、审查合同130余份。其撰写的《罪犯考核制度新探》等近20余篇法治课题论文,在全国全省监狱法学理论研讨会上获奖,多篇文章被《中国监狱学刊》等国家CN刊物收录。

悉心的付出总有收获。作为监狱人民警察中的一员,童亮坚信,有全体监狱人民警察共同的坚守与努力,一定能让法治之花在高墙内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服刑罪犯的心里迎风飘扬、绽放光芒!

(本报记者 谢伟英 福建长安网记者 陈晓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