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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惠”治理新画卷

2021-03-05 10:18:21 来源:福建法治报

惠安县检察院创新“四项治理模式”助力县域治理现代化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5日讯 不久前,最高检发布《公益诉讼检察服务乡村振兴助力脱贫攻坚典型案例》。其中,惠安县检察院办理的“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农村旱厕行政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这也是惠安县检察院在不断探索服务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的道路上的亮眼举措。祖厝、渔民、惠女、乡村,从借助宗亲力量延伸到发扬惠女精神,从关注特殊人群扩展至助力乡村振兴,惠安形成了一套具有闽南传统特色的“惠安治理模式”。

近日,记者走进惠安县检察院,解读在激活县域治理现代化细胞中,该院如何有效注入检察力量的密码。

融于情 忠于法

李、骆两家原本世代交好,两家先祖曾就土地事务做出约定,但时过境迁,旧日的约定反而引发后人的积怨纠纷,2019年7月15日,李某因殴打骆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惠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面对这一案件,惠安县检察院以“祖厝调解室”重新连起了两家的精神纽带,通过检察官释法、值班律师说理、老人会讲情,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为了形成了以检察官为主导,以基层调解组织、村居委会、行业协会为主体的调解网络,惠安县检察院聘请宗族内德高望重的人士担任“祖厝”调解委员会成员,并借助司法救助机制,将情理融于法理,实现社会关系修复。近年来,对于辖区内已经达成和解的各类纠纷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100%,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惠安县检察院还着眼工作透明化,推动认罪认罚“双循环”。在上游,注重人权保障,实现法律帮助全覆盖;在下游,规范量刑建议,确保量刑科学、服判息诉。通过一系列措施,彰显司法温度,让诉讼过程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出得去 回得来

惠安县检察院还通过打造特殊人群“回归计划”,实现“强监督真帮扶”的检察监督效果,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重回社会。

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缓刑的渔民老张,由于自己仍在接受社区矫正,没有办法出海捕鱼,家庭经济窘迫,生活困难。承办检察官得知老张情况后,立即联合司法局对类似情况进行摸底排查,针对有外出捕鱼需求的社矫对象,探索制定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个性化的教育帮扶方案。

惠安县检察院检察官建议完善社区矫正小组,聘请船长担任矫正小组成员,定期通过船舶卫星电话报到并续假,根据出海周期适当调整学习、劳动时间,确保在规范监督管理的同时,保障渔民正常生产生活,为经常性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帮教工作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

这仅是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中要素治理的一个缩影。惠安县检察院构建“管得住、矫得好、不再犯”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取得了显著的成效,2020年,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人数从2018年的12人下降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