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卫东:检察官的“铁血”与“柔情”
坚守—— “是黑恶一个不放过” “干扫黑就得‘铁着脸’!”袁卫东坦言,“作为一名检察官,穿着这身制服,就要有一种担当的精神。”在他看来,“担当”二字说来简单,却重如千钧。 负责审核把关所有基层检察院经办的涉黑恶案件——这是袁卫东所在的第一检察部日常工作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新时期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形式多样且隐蔽,增加了案件办理难度,加之不同执法机关对于有关法律政策容易出现不同解读,可能存在扩大打击面或打击不到位的情况,这使得检察机关的审查把关尤为重要。 “不枉不纵,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缺一不可。”面对涉黑恶案件定性把关,袁卫东始终坚持“是黑恶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一个不凑数”的办案理念。 以李某为首的“盗采海砂”犯罪集团被侦查机关认定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但承办该案的基层检察院认为李某等人的行为符合非法采矿犯罪集团的特征,但难以认定该集团属涉黑组织。该犯罪集团究竟是不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各方意见不一,案件被提请到福州市检察院进行审核把关。 “就该案来说,李某为首的组织是否具有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的行为特征以及因此在一定区域、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的危害性特征是重点,特别是有无采取暴力、威胁手段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是关键。”袁卫东和同事细致审查,认为从查明的全部犯罪事实看,相关证据不充分。经请示并获上级检察院支持后,最终该案不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起诉。 “根据上级精神,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名检察官,努力把每一个案件办成铁案,就是最大的讲政治!”袁卫东如是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福州市两级检察机关所有起诉的涉黑案件均获法院判决支持,没有一起案件“涉黑”定性被更改,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本报记者 兰国斌 林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