涤荡黑恶扬正气 正本清源树新风
正本清源 清障堵漏推动长效常治 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是要根本遏制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规范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福建法院积极发挥司法建议推动基层治理、“行业清源”积极作用,针对审判中发现的实际问题,聚焦把持基层政权、套路贷、砂霸等打击重点,深挖基层建设,行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积极建言献策,推动监管责任、治理措施落地落实。全省法院发出司法建议530条,获反馈438条,其中涉及教育、医疗、生态保护、金融、市场秩序、校园安全等领域,有效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福州鼓楼法院在审理当地首起隐藏在医院护工行业内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后,针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内部管理漏洞、医院护工监管问题等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相关部门整改后及时反馈,形成管理闭环。 漳州龙海法院在审理一起涉恶案件中发现,案涉团伙中有村“两委”成员,于是向当地政府发出司法建议,提出建立村“两委”候选人联审机制。经对全镇村干部以及重点工程项目、重点行业进行摸排,发现一起犯罪线索,并将存在“负面清单”问题的候选人挡在村级组织之外。 龙岩法院根据区域性突出问题,重点打击网络赌博、电信诈骗、涉枪涉爆、涉麻涉毒等犯罪行为,深入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禁毒“百日攻坚”行动,积极参与农村赌博问题治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不等于扫黑除恶放手,福建法院将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着眼长治常效,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推动形成更多“福建样本”“福建经验”,为保障社会安全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作出更大贡献。 (本报记者 郭佳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