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办出大效果
小案释大义:从理念上融情理法 把小案办准办好,更是对检察官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司法政策、检察理念和天理国法人情的综合考验。 外卖员梁某与两保安发生口角引起打架斗殴,保安使用橡胶棒击打,梁某挥舞拳头回击。结果:梁某轻微伤,一名保安轻伤二级,侦查机关对梁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请逮捕。 “查看现场监控视频、走访附近商户、讯问当事人”,检察官详细了解案件来龙去脉。看起因:微不足道的小事引发;看过程:保安推搡击打梁某在前;看手段:一方赤手空拳,一方手持橡胶棒。 那么,对梁某捕还是不捕?没有受“谁死伤谁有理”的观念影响,今年2月,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举行听证会,公开审查此案,听取各方意见,全面释法说理,认定梁某行为属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 案虽小,办理过程和处理结果,释放出的是法治正能量。”该院检察长江伟坦言,维护公序良俗,小案也传大导向,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法治精神,检察要敢负责、勇担当。 小案看情怀:从大局上厚植根基 高考过后,小郑等三名少年盗窃三辆摩托车在福州市长乐区案发。随之进入司法程序:刑事拘留、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 “三辆车、案值8000多元,就这么毁了他们的前程吗?”办案检察官郑玉芳没有简单地作出构罪即捕、直接起诉的决定。 “车已追缴退还、失主也谅解,三人认罪认罚,应该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在人生的关键节点上,检察机关拉了一把:不批捕、不起诉。不久,三人迎来了黎明中的曙光:某高等职校录取了他们。 “他们图享乐、不劳而获,染上网络赌博欠钱。”分析三人涉罪原因,在不捕不诉之后,郑玉芳没有放手,继续再扶上一程:联手青少年社工中心帮教,联系志愿者一对一心理疏导、行为干预。 两年多的跟进帮教,三人的思想在转变、学业在进步。在校期间,他们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两人表现优异担任了班干部。 今年,三人即将毕业走上社会。想起检察官挽救了自己,他们一合计,在开学前将一面锦旗送到郑玉芳手上,上面写着:点亮未来,重新启航。 看到失足少年“重塑三观、敬畏法律、懂得感恩”,郑玉芳很欣慰,一个小案关系三个人的人生,所做的一切努力最终改变了他们的命运,给三个家庭带来希望,所有的辛苦和付出都是值得的。 “小案不小,与群众幸福安宁息息相关。我们关注小案背后的人生、家庭、社会和国家治理,这是检察官办案应有的格局情怀,也是使命所系、责任所在。”在霍敏检察长看来,把每个小案办好了,树起的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厚植的是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根基! (本报特约记者 张仁平 本报记者 雷闽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