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服务民营企业 就是创优营商环境” 长乐,被誉为福建“草根工业”的发源地,民营企业众多,民营经济发达,占经济总量的80%以上。如何为民营企业提供更精更准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今年,长乐区检察院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扎实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用司法温度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据长乐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进一步落实服务民营企业“六定办法”等工作机制,发挥好全省首个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教育基地作用,并依托滨海新城巡回检察室,全面了解企业司法需求,进而靶向提供检察服务产品。 同时,该院严惩侵害企业犯罪,妥善办理涉企案件,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启动涉企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进一步探索启动涉案违法犯罪不捕、不诉、不判处实刑的企业合规监管工作,释放依法保障企业发展的鲜明导向。并且,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公开听证等,努力减少办案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此外,该院还提供精准服务,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加强与民营企业、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充分了解企业发展现状、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问题,就如何更好地执法为民、服务企业进行交流,并收集相关意见和建议,以实际行动回应企业及人大代表等关切。”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走访调研工作中了解到的群众工作、企业发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发挥检察职能,解决具体问题,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本报记者 陈钦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