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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氧三明” 公安守护

2021-04-23 13:19:0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3日讯 “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山区要画好山水画”,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调研,生态文明建设是总书记关心的一个重要工作。如何护航三明生态高质量发展,做实“绿色三明”文章,打响“中国绿都·最氧三明”品牌,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是三明公安需要持续践行的政治课题。

河之警长

用心守护美丽山水

2017年以来,三明公安积极对接河长办等部门,探索建立“河长+河警长”制度,作为辖区打击河道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第一责任人,首批配备县(区)级“河道(段)警长”93名,并在全市推开。

在三明各个县公安局,如沙县公安局、泰宁县公安局、永安市公安局的森林大队相应设立了“河道警长”。这些“河道警长”巡逻守护在三明大大小小的200多条河流之旁,对河流两岸及主要路段进行全覆盖,打造了三明公安“警长护航”生态发展的融合体系。

为更好开展工作,沙县综合生态执法局于2018年购置了2艘巡逻艇用于水上巡逻检查,去年6月,邓某在沙县青州国道施工作业时,为了省去购买砂石原料的成本,在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电站坝头的河域内非法采取了141.7立方米的砂石混合料,被执法局的巡逻民警发现后,邓某被立案审查。

严厉打击

智慧共建生态家园

去年1月,沙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破获了一起非法贩卖珍贵、濒危龟类制品的案件,查获四爪陆龟、加拉帕戈斯陆龟等各类国家一、二级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528件,涉案价值达1000余万元人民币。该起案件的背后,是三明公安机关对破坏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资源行为违法犯罪“零容忍”“动真格”的决心和信心。

沙县综合生态执法局去年购置的一台高精端的红外感应无人飞行机,平常用于林业及偏远生态环境的日常巡查。“无人机一个星期飞一次,画面能以5G信号模式实时传输至指挥中心大屏幕,就像直播一样,非常高清。去年在一次演练中,可以清楚看到有人在湖里游泳。”蔡小坪向记者介绍说。此外,沙县区的9艘捞沙船均装有卫星定位系统,如果有越界行为,第一时间会在指挥中心的屏幕上“红色”报警,民警依托智慧水务平台即可实施精准打击,铲除非法采砂、毒鱼、电鱼、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行为,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泰宁是全省乃至全国闻名的“旅游之乡”,近年来泰宁围绕“旅游+生态公安”的执法机制,努力打造“中国静心之地”生态和谐景区,通过设立“旅游+生态公安”综合执法大队,建立定期巡察、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制度,实时加强景区生态环保执法监督。今年以来开展景区环境常态化巡查60余次,专项整治40余次,发放禁止兜售野生动植物宣传单3000余份,查处非法盗伐、毁坏景区林木案件7起,有效遏制了破坏景区资源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