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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引发矛盾 调解员一日三调定分止争

2021-05-12 15:07:1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男子上班期间意外身亡,家属索赔180万元,企业方回复“金额实在太高”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2日讯 4月20日,清流县司法局林畲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职工工伤死亡赔偿纠纷。随着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死者家属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盖章,这起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纠纷得以化解。

温某原系某矿业公司员工,调解前两天于上班期间不慎跌落矿井,经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公司没有保存事发当时的视频,我们根本无从得知当时的真实情况!”意外发生后,温某的家属无法接受公司单方面说辞,情绪十分激动。双方就温某工伤死亡赔偿金额发生口角,一时争执不下……

调解现场

初调:针尖对麦芒

180万元赔偿金“砍”至100万元

“你们这么闹没有一点意义!有问题,我们就心平气和坐下来解决问题。”4月20日上午9时,林畲司法所组织温某家属与某矿业公司方到所进行调解。

调解还未正式开始,家属方才刚见到公司代表便抑制不住情绪,大声控诉:“一条人命就这样没了,公司必须给我们一个交代!”面对愤怒的死者家属,公司方默不作声。

“你看,公司愿意到这来调解,就说明是有诚意给你们交代的。”调解员先设身处地为温某家属着想,安抚他们的情绪,“我理解大家的心情,但一味和公司吵,只会把事情越拖越久,对大家来说也是一种折磨。”

家属们渐渐平复了心情,提出了自己的诉求:“我们要的并不多,180万元赔偿金。”一直不肯表态的公司代表终于发声:“调解员,不是我们不想解决问题,是金额实在太高,我们没有解决的能力。”

“就这样还有什么好谈的呢?完全没有真诚的态度,只会推卸责任!”双方大战一触即发。

司法所调解员再次打开话匣子:“我明白了,你们一方想要解释、要赔偿金,一方想赔却赔不了那么多,是这样吧?但是赔多少呢,其实法律上也有相关规定……”

调解员继续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第1款,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通过计算共计91万余元,而供养亲属抚恤金由于亲属未能达到相关规定的年龄,不予计算。”

双方均表示对丧葬费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额无异议。但温某次子认为,除了丧葬费及一次性工亡补助外,公司需再赔偿50万元。公司代表并不认可:“希望你们考虑下我们的困难。这样吧,我们就凑个整数,包括丧葬费等100万元。”“你们这是打发我们吧!”公司代表此言再次点燃家属一方的怒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