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检察机关全力推动公益诉讼提质增效
借智借力擦亮司法保护名片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0日讯 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2017年7月以来,莆田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78件,其中办理诉前程序案件371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23件。推动挽回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林地、农用地面积2710.81亩;督促拆除污染养殖场109处,拆除违规垃圾处理点19处,清理垃圾5万吨;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25亩,清理非法占用河道3.88公里;督促取缔沿海非法采砂点66处,清理侵占海域违法建筑物97宗,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这和近年来,莆田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高检院、省检察院部署,紧紧抓住“公益”核心,探索运用“六项”工作机制,打造莆田公益司法保护名片,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定期报告 上下一体 “我们始终坚持以党委支持、人大监督作为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的坚强后盾。定期向党委、人大报告公益诉讼职能发挥情况。”5月10日,莆田市检察院蔡福华副检察长向记者介绍该院建立定期报告工作机制情况。 为此,莆田市检察院积极推动市委深改委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为莆田市公益诉讼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2020年6月,秀屿区检察院向区委呈送《关于非法侵占滩涂、海域建码头专项监督的情况报告》,得到秀屿区委书记的批示肯定,有力推动整改工作进度。 莆田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对莆田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开展视察调查、审议工作报告,充分肯定莆田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成效。 除了定期报告,莆田检察机关还建立上下一体工作机制,切实发挥整体办案优势,两级检察机关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的机制作用,通过探索交办、督办、提办、领办等措施拓宽公益诉讼办案成果。 莆田市检察院先后交办、参办了莆田东圳水库水源地保护、涵江区太子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案件、秀屿区湄洲岛非法采砂案件,采取上下结合、联合走访、跟踪督办等方式推动重大公益损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020年5月,荔城区院通过公益诉讼督促有关部门将84户长期占用基本农田的水产养殖场纳入退养计划,涉及占用面积2177.97亩的土地完成复耕,受到各方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