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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的二手房成法拍房 买房者提异议未获支持

2021-05-25 10:50:52 来源:福建法治报

法律课堂

1、老秦夫妇本应如何做才能保护自己的权利?

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老秦夫妇应在前屋主的银行按揭贷款一次性清偿后,及时将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在法律上确认老秦夫妇是房屋的所有人。虽然该过程将增加实现权利的费用,但可切实保障自己权利,切勿因小失大。

2、若夫妇俩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但房屋尚未过户,法院是否会支持他们的诉请?

视情况而定,若非因夫妇俩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法院或可支持其诉请;反之,法院则无法支持其诉请。

3、购买二手房要注意什么?

①签订买卖合同前,确认二手房产权情况,谨防下列情形:房屋存在禁止买卖的情形、房屋存在抵押权、居住权、租赁等情况,房屋被司法查封、房屋出卖人没有相应处分权等。

②签订买卖合同时,要明确注明产权情况、价款支付方式、过户时间节点、各项费用承担等内容,并应列明违约责任。

③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应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本报记者 陈菁 通讯员 丁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