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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烂尾楼的“新生”

2021-08-25 15:00:15 来源:福建法治报

南靖县人民法院巧用调解破解厂房建设僵局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5日讯 近日,南靖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某公司厂房项目建设如火如荼。

项目施工现场,铁臂挥舞,车辆穿梭,机器轰鸣,建筑工人冒酷暑战高温,一派繁忙景象。而在不久前,这里还是一处沉睡了近10年的烂尾楼……

法官召集原被告双方开展调解

工地烂尾

扯出一场官司

2010年10月21日,某地产公司承接南靖某公司出让土地中的18.395亩,用作厂房建设,并签订协议。

2012年因市场变化,某地产公司停止对该厂房进行投资,两栋厂房打好第一层框架后便按下了“暂停键”。

多年过去,两栋厂房所在的地块周边房地产建设项目日渐崛起,而这18.395亩土地一直处于闲置状态,两栋枯骨嶙峋的厂房显得尤为突兀。

今年初,一家主营珠宝制造销售的公司向该烂尾工程伸来了“橄榄枝”。当地政府高度重视。但是,当地多次与某地产公司协商,均无法达成有效方案。

5月20日,南靖某公司向南靖法院靖城法庭递交诉状,诉请解除与某地产公司于2010年签订的土地出让协议,并要求某地产公司返还18.395亩土地。

法院受理

梳理矛盾焦点

“若是没处理好,很有可能将对当地营商环境产生不良影响。”靖城法庭庭长沈国阳负责此案。在接受案件后,沈国阳第一时间分别致电双方,就事件前因后果开展询问与了解,并对原告诉请及双方矛盾焦点进行了梳理。

根据某地产公司与南靖某公司签订的《协议书》约定,厂房应于2011年3月底建设完工,如发生质量问题,南靖某公司有权提前解除协议并收回土地。但某地产公司向法院表示,厂房基础框架建设完毕后市场不景气,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不得已停止了投资,连厂房建设工程款也未支付给承建的公司。

“目前,厂房暂时出租给他人进行木材生产加工收取租金以维持开支。若未得到补偿就退出该项目,我们损失巨大,尚欠第三方的承建款也无着落。”被告某地产公司道出了自己的苦衷。

至此,法官也清楚知道了矛盾焦点所在——项目补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