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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谢鑫的调解“三步法”

2021-08-27 15:58:2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7日讯 派出所直面群众,常常要处理大大小小的矛盾纠纷,在派出所民警执法过程中,治安调解手段在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社会和谐活动中发挥的积极作用不可低估。作为福州市公安局鼓西派出所案件审理二中队民警,谢鑫有着9年治安管理经验,也见识了形形色色的矛盾纠纷。在化解这些纠纷的过程中,谢鑫总结出了属于自己的一套调解“三步法”。

调解第一步:引导“冷”处理

去年12月24日,张某驾车不慎撞倒了一位老人。受伤老人的孩子李某赶到现场后情绪激动,与张某发生口角争执进而上升到肢体冲突。

接到报警电话后,谢鑫和另一位同事立即赶往事故地点。“现场非常混乱,双方情绪都很激动。”谢鑫回忆道,见状立即上前将两个人分隔开。即便中间隔着民警,但张某和李某还是互相指责对方。

“这种情况,现场调解是不可能了,需要换个环境。”谢鑫决定将两个人带回派出所,为了防止他们再次发生冲突,谢鑫将他们分别安置在警车的副驾驶与后座,再次安抚他们的情绪后才驾车离开现场。

将当事双方物理分隔开,引导他们冷静下来——这便是谢鑫调解方案的第一步。

调解第二步:寻找“同频率”

当双方不再肆意发泄情绪、可以冷静沟通之后,谢鑫便会进入调解的第二个步骤——寻找与当事双方一样的“频率”。

多年的调解经验告诉谢鑫,每个人受教育的程度、家庭环境、社会地位等都不尽相同,作为第三方的民警介入调解要非常注意沟通的技巧:“要与他们‘同频’,既不能太强势,让人不愿意交心;也不能太弱势,让人感觉不作为。”而这一切前提便是调查清楚双方矛盾的原因以及事实经过。

张某和李某的矛盾根源便是那场交通事故以及李某父亲的受伤。在开始正式调解前,谢鑫便向交警部门以及围观群众了解了事情的经过,而后才对双方展开调解,让双方放弃互相对骂的无效沟通。“既然吵架甚至动手的原因就是交通事故,我们就解决好这个问题。”谢鑫引导他们等待事故的正式认定结果等相关材料。3天后,两个人在谢鑫的主持下互相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