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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法院:“生态司法+”守护绿水青山

2021-09-10 10:02:44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下好纠纷化解“先手棋”

上个世纪80年代,古田县下地村、林前村和独峰村村民委员会为支持当地经济发展,无偿提供了林地给古田县卓洋乡办茶厂。至2010年,卓洋乡政府招商引资,引入甲公司并签下茶厂承包经营合同。

2020年受疫情影响, 甲公司茶厂继续经营存在困难,拖欠了农民工工资等200多万元,乙公司有意注资入股,缓解甲公司资金问题,但此时下地村、林前村和独峰村却要求甲公司返还林地,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矛盾。

为解决纠纷,古田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启动群体性生态资源纠纷排查预案,有针对性进行走访,做好前期矛盾排查工作,从成因复杂的矛盾中梳理出双方的争议焦点。先后多次联合卓洋乡党委组织调解,并对当事人存疑逐一答惑。

2020年7月11日,在古田法院诉非联动中心,涉案多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甲公司向三个村委会支付了林地所有权补偿金,三个村委会也同意其在承包经营期内继续承包林地;乙公司成功注资入股的500多万元,也让农民工们拿回了被拖欠的200多万元工资。这起涉历史性遗留问题的群体性纠纷,取得了一调多赢的结果。

助力绿色发展并非一出“独角戏”,化解涉生态矛盾纠纷呼唤司法的力量。为此,古田法院积极融入县域中心工作,积极参与鹤塘矿山综合整治,开展“闽东北协同发展区五地法院闽江流域保护联合行动”,推动闽江、敖江上游、翠屏湖生态司法保护上新台阶。

2020年11月,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展闽江(古田段)养殖网箱综合整治工作。古田法院主动靠前,积极跟进,第一时间出台了《关于服务保障闽江(古田段)养殖网箱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与有关部门联合召开闽江(古田段)养殖网箱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开展生态巡航向非法捕捞“亮剑”,推进问题联治。

“同时,我们联合水利局、水产事务中心等职能部门成立综合整治工作司法行政多元调处中心,进一步完善联动解纷机制,对渔民养殖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纠纷就地排查、就地化解,防止矛盾冲突进一步扩大。”生态环境审判庭长林章平说。

预判前移、调解前置、防线前设的治理理念,确保了生态环境纠纷“早排查、早介入、早调解、早推进”,也让司法服务生态的大网愈织愈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