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检”共治写好水文章
古田县检察院创新“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26日讯 冬日的“省级风景名胜区”古田翠屏湖碧波荡漾,站在湖边,当一阵阵清爽的微风拂来,湖面泛起一层层涟漪,在阳光的照耀下,湖面就像披上了一件金光闪闪的衣裳,瑰丽无比。 瑰丽风景的背后,离不开近年来古田县检察院狠抓 “两江一湖”(闽江、敖江、翠屏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创新“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将保护“两江一湖”流域生态环境作为检察工作的重点来抓,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该机制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的肯定与推广,取得良好成效。 打击非法采砂 还翠屏湖一片碧水蓝天 翠屏湖有福建千岛湖之美誉,是古田人民的母亲湖,但多年来的非法采砂,严重破坏了翠屏湖生态环境,非法采砂船的油污泄漏、人员排放的生活粪便、垃圾,使湖水浑浊……打击非法采砂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2018年以来,古田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法院、水利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采砂的“亮剑”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闽江、翠屏湖非法采砂等违法犯罪活动,批准逮捕非法采砂案件16件28人,起诉14件41人,涉案金额3000多万元,通过打击非法采砂,翠屏湖重现碧波荡漾,取得良好办案效果。 “在办案中,我们针对非法采砂乱象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加强河道专管员的监督管理、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和行政执法力度。”古田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与此同时,古田县检察院还联合县河长办开展河道专管员履职专项监督,在平湖镇召开河道专管员警示大会,对怠于履职的7名河道专管员予以解聘,推动河道专管员监管考核机制完善,进一步明确河道专管员的工作职责、规范人员选聘、队伍管理、考核奖惩,切实提高该县河道专管员履职素能。 矿山复绿 让敖江重现青山绿水 敖江是福州第二水源,鹤塘镇是敖江源头,二十多年的矿山开采,使鹤塘的山千疮百孔、满目疮痍。每到雨季,雨水冲刷着废弃的矿山、矿渣,流入敖江,使敖江水浑浊不清。 为净化敖江水源,古田县检察院抽调两名精干力量进驻鹤塘镇开展废弃矿山、矿渣整治和生态恢复专项工作。通过走访村主干、矿山主、矿渣主和人大代表、矿山协会代表等方式,积极宣传县委、县政府修复废弃矿山生态环境和整治鹤塘矿山工作方案精神,化解矛盾,促进矿山主签订委托处理矿渣协议。 开展生态恢复专项工作的同时,古田县检察院还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2020年,古田县检察院院依法对被告人陈某成、陈某明非法倾倒、处置千吨危险废物造成国家损失人民币280万余元的涉嫌污染环境罪案件提起公诉,并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对危险废物采取“三防”措施,环保部门现已对危险废物作无害化处置,彻底排除了敖江源头的定时炸弹。 “在鹤塘开展综合执法的三个月期间,我们的干警走遍鹤塘镇100多个废弃的矿山、矿渣点和十几个村庄、十几条河流,与相关行政机关共同制止、处罚多个河道非法采砂和盗挖大理石荒方料点和非法占用林地案件,让鹤塘重现青山绿水,让敖江水源恢复清澈。”古田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