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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院审监庭念好审判监督“三字诀”

2022-04-24 12:27:3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4日讯 审判监督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改革创新,奋发有为,有力推动审判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

2018年1月至2022年3月,福州中院审监庭共依法审结再审案件1162件、减刑假释案件23478件,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特赦实施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一个“公”字贯始终

在审监职能发挥上实现新提升

审判监督案件往往案情复杂、当事人积怨较深、矛盾容易激化。福州中院审监庭以一个“公”字贯始终,严把再审标准、完善程序规范、提高审判效率,努力让每一个再审案件体现公平正义。

福州中院审监庭积极优化审判机制,制定规范化管理制度,持续提升审判监督标准化水平。同时,积极开展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繁简分流工作,促进案件办理效率有效提升。此外,还发挥审委会、院庭长在审判监督、裁判标准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职责,严格落实重大案件请示报告、敏感案件接受监督、复杂案件专业讨论等工作机制,力争把每个案件办成“铁案”。

为当好“善纠错”的细心人,该院审监庭建立了发回重审、再审案件信息通报、跟踪督办制度;健全问题研判分析机制,定期开展改、发案件分析及审监案件质量讲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点对点”提示,将提起再审和再审改判纳入部门及法官业绩考核体系,全面提升法官责任意识,从源头促进审判质效提升。

2021年,党中央部署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减刑、假释案件全面排查整治是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福州中院作为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大户”,需要在2个月时间内完成31年来17万多件案件的评查任务。

面对困难,审监庭顶住压力,创新“四加”评查工作法:网上有名,责任加压;饱和运转,人机加码;讲究方法,管理加强;多方联动,支持加力。

最终,在院党组精心部署、审监庭具体实施、各部门全力配合下,200多名评查组同事凝心聚力、奋力攻坚,圆满完成了这个艰巨的任务。

一个“实”字抓到底

在减刑假释工作上争创新业绩

2019年8月,福州中院审监庭收到外地某法院来函和来电,希望予以配合协助将一位曾经在福州地区服刑的人员缴纳的执行款返还给同案人。

这是2011年的一起故意伤害案,外地某法院判决林某、刘某和郭某对被害人连带赔偿人民币6万余元。林某在案件审理期间已向该法院缴纳了全部赔偿款6万余元,但同案人刘某在服刑期间为获减刑,又向福州中院3次缴纳其按份应承担的赔偿款共2万余元。林某获悉后要求退还该款。

此类案件涉及跨区域法院赔偿款的流转,而同案人刘某又遗失了当时在福州中院3次缴纳赔偿款的票据原件,导致查找和核实缴纳款项带来难度。

为尽快解决此事,审监庭与院财务科以及原审法院多次沟通、协调,历时两个多月终于成功将该笔款项按照相应程序流转至原审法院并返回给林某。

该案中,执行款能够及时退还给利害关系人,得益于对服刑人员家属财产刑缴纳内部流转环节进行不断优化。其背后是福州中院出台的一项便民机制。

2019年,福州中院审监庭创立“让群众少跑路”财产刑缴纳便民缴纳机制,允许本地区监狱服刑人员家属在该院缴纳罚金刑和罚没款,打通没收财产、罚金缴纳“最后一公里”。

这一便民举措推行以来,共帮助当事人办结财产刑缴纳1419笔,收到2054.6万元执行款,得到当事人及其家属、监狱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福州中院近三年年均受理减刑假释案件5208件,居全省第一。面对繁重的办案任务,该院提出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审判质效。

2019年,该院在全省率先运作使用审判监督信息化平台,完善大数据交叉使用,对平台数据进行实时电子存档、全程留痕,实现办案节点动态管控、全程留痕、追溯回查,有效实现平台对减刑假释案件的申报、审核、审理、监督全过程覆盖,案件平均审理效率同比提升约17.65%。

2020年以来,该院还在全市各监区设立高清远程视频审讯室8个,进一步提升开庭审理效率。

2019年以来,该院共线上审理减刑假释案件16838件。案件开庭审理比例同比提高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