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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隔千里“云端”相会 化解土地租赁纠纷

2022-05-05 11:55:53 来源:福建法治报

建宁县司法局将“调解、沟通、确认”全流程线上办理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5日讯 面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如何确保矛盾调解“不打烊”?

近日,建宁县司法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巧用“线上”方式“隔空千里”定分止争——15分钟高效调处了一起因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引起的纠纷,为当地项目建设发展保驾护航,更为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提供法律保障。

土地征用起纷争

多方组织“云调解”

2016年,建宁县某村村委会通过合法、合规手续,将位于该村的一块土地出租给张某,用于发展生态农业及旅游开发。2022年,因该地被规划进行项目建设而被征用,导致该村与张某签订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双方发生争议。因张某人在杭州暂时无法回建宁,该起纠纷因疫情原因迟迟悬而未决,不仅使得项目建设难以推进,更让张某坐立难安,时刻担心自己和股东投入的钱款打了水漂。

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本着“疫情防控+定分止争+服务便民”三原则,建宁县司法局利用新成立的公共法律服务共治中心,经多方沟通协调,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一场“云调解”。

调解协议难敲定

迂回调处化争议

“张某,我是建宁县司法局人民调解员刘中龙,现由我为你们的纠纷进行调解。请你陈述你的身份,你有权申请回避……”经过释明双方权利义务、确认双方适格身份之后,在调解员的主持下,一场“隔空”调解正式拉开帷幕。

调解员刘中龙依托建宁县公共法律服务共治中心多媒体设备,以视频通话的方式,同远在杭州的张某几经沟通、交流。在询问得知张某对于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并无异议后,刘中龙将“话筒”转交给了双方当事人。

由于张某并非旅游开发项目唯一股东,项目投入也是由股东集资,因此在解除合同约定之外,双方商定钱款退回到张某账户,再由张某自行退还给其余股东,而后其他股东不可再因此事产生争议。为了让事情圆满解决,调解员当即联系建宁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共同为此次调解出谋划策。

“合同解除我是没有异议的,当时投资的钱是我们合资的,我只拿回我的部分,其他的钱款你们自己给其他股东,不应该找我谈。”当事人张某态度坚决,没有商量的余地。

“张某,你听我说,你是唯一跟村里签此合同的人,这点你也要明白,本合同的解除只跟你有关系。”

“我们村部肯定不会坑你的,而且钱款退回时我们对公账户也是依据调解协议出账,希望你能理解。”

……

“好,我同意这样调解。”经过县法院专业人士的法律解释、当事人的在线商讨、调解员的迂回调处,调解连线进行到第15分钟时,双方最终确认有关赔偿条款内容,达成调解协议,并在线上签下了《人民调解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