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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福建建设的司法行政答卷

2022-05-17 10:32:1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立法引领保障发展大局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立法顺应人民期盼,“良法善治”的承诺更加铿锵有力。

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编制省政府立法计划并推动立法项目实施。2021年,福建省司法厅参与完成《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福建省慈善事业促进办法》《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试行》,全国首个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等,涉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的立法项目27项,其中地方性法规14项,政府规章13项。

百姓关心什么,立法着重解决什么。2021年,福建省在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的立法项目,或填补了长久以来的法规空白,或固化地区特色经验,为福建百姓享受数字红利、生态红利、历史文化红利提供了幸福背书。

立法的价值在于解决实际问题,立法质量的提高在于立法创新。福建省司法厅重视创新立法形式,提高立法质量。

2021年12月,一部福建省与江西省协同立法的项目落地出台,这也是福建省首次开展省际间协同立法的条例——《福建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以闽赣两省铁路均由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为现实基础,《条例》从草案起草、调研到论证修改,都密切两省间的协作配合。《条例》对铁路运营安全、线路安全、管理安全中存在的焦点问题作出明确规范,推动建立两省铁路治安管理信息共享、预警防范、执勤联动等机制。《条例》的通过实现了铁路安全跨区域法治保障,也提升两省铁路安全管理法治化水平。

在提升立法质量方面,2021年,福建省司法厅立足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质效,规范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畅通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建立立法咨询专家库,激励专家学者为地方立法提供智力支持,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

持续推进严格规范执法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推进严格规范执法,不能绕开福建省司法厅牵头深入推进行的行政执法改革。

2021年,《福建省司法行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印发,明确改革发展“路线图”。

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完成交通运输等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切实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给企业和百姓带来不便以及基层特别是乡镇执法中出现的“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问题。截止2021年底,推动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477项行政执法处罚权。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福建省司法厅牵头梳理已下放事项,规范备案、补正、中介等行为,杜绝“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确保放得下;加强指导培训,提高基层干部政策水平和服务能力,确保接得住。截止2021年底,全省累计开展户籍管理、医疗保障、公司注册登记等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5526项,入选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第二批典型案例。

在精准“管”上促公平,持续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差异化监管机制。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和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强化对政府招商投资合作、招标采购、资源资产出让的公平性监督。

在做优“服”上提效率,持续优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好政务信息“一张网”,完善“五级十五同”动态管理机制,推出更多的“一件事”集成服务事项;探索推行“一业一证”改革,推进“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一网通办”,实现线上服务“不打烊”、线下服务“不打折”。

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特别在营造法治营商环境方面,用创新执法方式,为福建成为创新创业创造的福地锦上添花。推动出台《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法治轨道。废止与现行开放政策及《外商投资法》不相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62件。对标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标准,针对行政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遵循过罚相当原则,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不予行政强制的“四张清单”,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泉州和三明做法被国家和省发改委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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