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福建建设的司法行政答卷
坚持复议为民化解争议 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 2021年11月11日,随着法槌应声落下,南平建阳法院开始公开审理原告杨某某诉被告武夷山市城市管理局强制拆除行政赔偿一案。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就涉案行政赔偿进行充分举证及观点阐释。南平中院、司法局、城市管理局、县市区行政机关代表被邀请到现场观摩。 整个庭审持续约60分钟,程序完整,过程紧凑,直击争议焦点。“‘以庭代训’庭审观摩活动,能够从鲜活的案例中学到应诉答辩的流程,了解相关时限要求,有助于改进工作中存在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较弱等问题,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和应诉抗辩能力。”庭审结束,一名观摩人员说。 2021年5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五位一体”以庭代训常态化新机制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庭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示范、行政执法人员庭审旁听观摩、庭后通报行政审判情况、联动讲评行政应诉表现、破解依法行政依法应诉难题的“五位一体”以庭代训常态化新机制,推进落实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各项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福建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理念,紧紧围绕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努力构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为打造群众信得过的法治政府奠定坚实基础。 2021年7月27日,福建制定出台《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机制,全省实行新的行政复议体制。新方案对我省行政复议机关的设立,行政复议职责的行使、管辖范围等内容做明确。实现统一接受申请、统一审查案件、统一作出决定的改革目标。数据显示,2021年,全省行政机关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669件,复议纠错率21.01%;办理一审行政应诉案件7970件,败诉率21.17%。实现司法所参与行政复议调解全覆盖,开展“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成功化解福州严某、顺昌县张某、武夷山四角井村等多起重大案件,成功化解400余起案件,获得群众的一致好评。 (本报记者 魏青 通讯员 林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