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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6 09:52:52 来源:福建法治报

尤溪县交警大队创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站式调处机制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产生赔偿纠纷怎么办?

“找交警!”

但如果交管部门出具交通责任认定书以后,双方还是有争议又该怎么办?

“找法院!”

担心司法部门执法不公,想找客观中立的“中间人”斡旋怎么办?

“找人民调解员!”

这是很多群众比较熟悉的交通事故纠纷解决方式,但是,在尤溪交警大队,不管是找交警、找法院还是找人民调解员,甚至找保险理赔,都可以“一站式”解决,双方当事人不出公安交管部门,就能一次性办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民事赔偿纠纷调解、诉讼审判、保险理赔等相关事宜。

部门衔接 构建“1+N”联动新机制

2011年4月12日,尤溪县交警大队成立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纠纷多元调处中心。10年来,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纠纷多元调处中心创新社会管理,整合社会资源,搭建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民事诉讼)、保险理赔与民政救助等紧密衔接的“1+N”联动一站式服务平台。

“既然双方达成了协议,等医疗费的数字核清后,你就可以领取赔偿款了。”今年4月14日,在尤溪县交警大队的调解室里,尤溪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调解民警罗良明对当事人说。罗良明刚刚完成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的调解,进门时还怒目相向的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在他的调解下最终握手言和,初步达成了赔偿协议。3月,家住尤溪县的张某被一辆小轿车撞倒跌入路边沟中当场死亡,原来当天肇事者卓某因行车中困倦瞌睡导致才车祸发生。后续双方在商定赔偿金额时产生争议,罗良明了解情况后,马上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直接在交警大队进行调解。调解前,罗良明还向保险公司核实了肇事车辆的保险情况、理赔情况,并让法院、人民调解员等多方到现场帮助调解。

“我们通过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面对面沟通和背对背释法说理,成功促成和解。”经过半个多月的努力,双方在事故赔偿金额上达成协议。

在尤溪县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联动调解中心”的招牌下,“人民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交警调解室”等原隶属于不同部门的调解机构实现了合署办公。当群众发生交通事故前来处理时,由交警部门负责协调多方同时办公,尽量减少中间环节,避免当事人多跑路,有效缩短交通事故处理周期,最终快速、高效地化解矛盾纠纷。

“因材施教” 多种方式灵活选择

近日,车主张女士来到尤溪县交警大队的“道路交通事故联调联动中心”办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张女士先来到调解现场,工作人员告知她,可以自行选择不同的调解方式,调解民警将对事故后续纠纷处理全程跟踪。

张女士选择了行政调解方式,并在民警的调解下,很快解决了这起交通事故纠纷的后续事宜。“没想到,一个交管部门竟然有这么多种调解方式,而且还集中在一起,实在太方便了!”不到一小时就解决好纠纷的张女士在联调中心不断感叹。

“调处中心在案发当日即全程跟踪事故处理、接待群众,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在此基础上,人民调解根据交警大队提供的每日事故流向表,适时跟踪案件进展和介入事故调解。”尤溪县交警大队大队长王世生告诉记者。对于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由人民、行政调解直接进入;而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生效后,公安机关和人民调解主动召集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在调处中心自主选择调解部门,既可以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行政调解,也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直接调解,或者申请司法调解。

“‘1+N’使得各个处理环节有机衔接,不仅方便了群众,更减少了行政、司法成本,极大提高了交通事故处理效率,结案周期也大幅度缩减。”王世生表示,截至目前,共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38010起,其中人民调解5134起,行政调解29069起,司法调解2685起,保险公司等部门调解1122起,成功调解率达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