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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撑起“暖心伞”

2022-11-24 11:05:12 来源:福建法治报

“检察蓝”撑起“暖心伞”

——闽清县检察院坚持“三个聚焦”全面提升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质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4日讯 国家司法救助是强化权利救济、践行检察初心、传递司法温度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闽清县检察院坚持把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救助因案遇困群众,通过“三个聚焦”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

2020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件1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9.3万元,其中,救助困难妇女儿童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6.3万元)。

聚焦办案机制

拓展救助线索

近年来,闽清县检察院秉持“应救尽救”理念,利用大数据主动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当事人,重点围绕重大人身伤害、交通肇事、涉未成年人等案件类型排查所办刑事案件477件,摸排司法救助线索31条。

今年3月,该院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建立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内部衔接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要求承办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同步开展案件线索筛选排查,发现应予救助情形的,主动告知其权利;按规定填写救助线索移送函,交由控申部门逐案跟踪排查,实现检察机关办案环节应救即救。今年以来,共接收各业务条线移送案件3件,占比达33.3%。

为压实线索排查责任,该院还将移送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对移送线索并成案的检察官给予业绩考评加分,倒逼案件承办人快速发现有关司法救助线索。

聚焦优化模式

拓宽救助渠道

为有效整合救助资源、不断提升救助质效,闽清县检察院充分利用检察机关上下一体化的制度优势,探索构建“上下联合”的救助路径。

2021年9月,在办理未成年人刘某司法救助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了解到申请人刘某遭受性侵后被诊断为未分化型精神分裂症,需长期服药巩固治疗;其父亲因患病需长期服药且无劳动能力,母亲早年离家出走,而奶奶年事已高、常年服药,家庭极其贫困。

为最大程度缓解申请人家庭生活困难的状况,该院在对刘某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的同时,提请福州市检察院启动联合救助,由福州市检察院对其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

一方有难,八方来援。该院还充分挖掘企业、社会爱心组织等在救助方面的作用,竭尽所能为困难当事人提供社会帮扶。

2022年7月,在办理未成年人杜某司法救助案过程中,除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外,该院还联合“红苹果”公益组织入户探访,安排专业社工对其开展心理疏导和干预治疗,为其生活起居提供独立房间、规划未来学业。

同时,该院积极探索“司法救助+综合施策”模式,聚焦因案致贫返贫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等重点救助人群,加强与民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对策共商、帮扶共举等联动救助机制,坚持案后常态化回访,充分发挥“司法扶贫”的特色和优势,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