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司法屏障 护画里乡村
立司法屏障 护画里乡村 ——尤溪县检察院助推传统村落整体保护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日讯 朱子故里尤溪,是福建省首个获得联合国地名专家组命名的“千年古县”,传统村落众多,其中桂峰村、书京村被评为第一批中国传统村落。今年以来,尤溪县检察院通过加强跟进监督形成汇集社会各方力量保护的合力,提升社会参与古村落保护的主体意识,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守住乡土、留住乡愁,持续护航乡村振兴。 保护与发展 让古村有乡韵 沿着青山之间的村道,记者来到了位于尤溪县台溪乡的书京村,目之所及,古老的土堡不时映入眼帘,在群山环绕之中,房前红色灯笼下有孩童在嬉戏玩闹,一股浓浓的古村乡韵扑面而来。 “我们非常注重对古民居、古建筑的保护利用,为加强传统村落整体的保护,我们在书京村设立了‘传统村落保护检察实践基地’,注重周边环境整治,在保护古民居、古建筑的过程中,也让村民的居住条件得到同步改善,村民们的幸福感满满。”尤溪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长擎介绍说,为了加强履职,检察官不定期走访辖区古村落,并以乡村周边生态环境整治为切入点,通过污染面源防治、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司法碳汇修复等多渠道,加强生态司法保护。 如何让传统村落保留传统、留住记忆,又让传统村落提升颜值、焕发活力?这是尤溪县检察院检察官们思索已久的问题。“我们在办案中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恢复性司法对古村落周边生态环境保护有着重要意义。”尤溪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赖诗俊如是说。 2021年8月,一起非法电镀涉嫌污染环境罪案被移送尤溪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官参考异地补植复绿经验做法,采取异地增殖放流方式实现对受损生态的替换补偿,得到县法院、河长办、农业农村局认可支持。截至目前,会同县法院等部门在半山、西滨等增殖放流基地投放鱼苗7万余尾。 尤溪县检察院的做法,是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一个缩影。2021年以来,尤溪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河长办、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制定尤溪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具体实施意见》《健全和完善生态修复机制具体办法》等,不断探索乡村河域生态修复新做法,在保护和发展中,让乡村里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创新与振兴 将风景变前景 整洁干净的柏油路向远处延伸,道路两旁文明标语随处可见,古屋村落间隐约传来民俗乐器的敲击声。 2月10日,一堂党课在半山村举行,党支部第一书记林上斗与检察干警共话村落发展,通过建立党建共建长效机制,通过“支持起诉”“上门听证”“多元解纷”等检察履职,为村落整体保护积极输送检察力量。 “半山半水半月岛,村子里的景色真的好,不仅有百年老树纳凉,还有随处可见的多彩墙绘,欢迎大家到半山村游玩.……”老船夫林大爷一边摆渡、一边介绍,黝黑的脸庞上自然流露出的是对家乡发展的欣喜。 “业兴了,古村也就‘活’了,我们针对乡村旅游开发热潮中隐藏‘破坏性修缮’‘商业化开发’等风险,通过与对部门开展联建,可以加大摸排力度,开展各类专项活动,保护古村落的同时,帮助乡村文旅产业更好发展。”尤溪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谢仁波告诉记者,尤溪县检察院积极会同县文旅局建立文物文化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与属地乡镇政府等部门协商制定修缮方案,以点带面辐射推进周边乡镇文物文化保护工作。 除此之外,该院牵头县文旅局、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消防安全专项活动,对全县75个县级以上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单位开展拉网式专项检察,通过圆桌会议、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整改,取得良好效果。 “创新保护就是振兴,尤溪县检察院不断强化检察履职,以‘我管促都管’,形成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合力,将风景变为发展前景,助力乡村振兴。”江长擎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