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法治蓄能护航绿色发展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4日讯 走进南平市建阳区的山山水水,你可能会被那满眼的绿色与清新的空气所吸引。在这里,你可以感受到青山如黛、水波粼粼以及历史文化的韵味。蓝天、碧水、净土,这些不可或缺的元素正呵护着人们的绿色生活。 近年来,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生态司法职能,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回应群众对司法护航生态保护的新期待新要求,担起“共治”责任、延伸“导向”作用、强化“服务”意识,助力打造南平生态文明建设典范。 聚合力 构建生态共治格局 建阳法院主动加强与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生态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将辖区现有的河长办、林长办、诉讼服务站等融入环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建设,不定期以座谈会、会商等形式,通过工作联动、矛盾联排、纠纷联处,进一步构建环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多元共治新格局。 横向发力的同时,不忘纵向推进。作为“1+4”成员法院之一,建阳法院积极与武夷山、光泽、邵武等环带县市法院保持沟通交流,今年5月16日,在参加于武夷山法院举行的南平“1+4”法院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司法保护协作联席会期间,建阳法院与其他“1+4”成员法院就进一步加强生态司法保护协作、统一生态刑事案件裁判标准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交流,进一步凝聚了工作合力。 增内力 传递生态司法价值导向 建阳法院深入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在司法实践中坚持推进创新环境资源案件执行方式,以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碳汇购买等作为恢复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使得受损害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和补充,实现了惩罚违法与保护生态同步并进的双赢局面。在通过判决确定或引导当事人主动修复生态的同时,适时开展生态修复“回头看”活动,对生态修复情况进行回访复查。 今年以来,该院共引导被告人认购林业碳汇160吨。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对3名被告人补植复绿、司法令状执行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生态修复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