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杰:传播法治精神的专家型法官
传播法治精神的专家型法官 ——记泉州市首届“新时代法治先锋”陈志杰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6日讯 他深耕审判一线,又精于司法调研;他心系“民之小事”,又胸怀“国之大者”。他就是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陈志杰。自2008年进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以来,陈志杰长期奋斗在办案一线,以拳拳之心回应群众诉求,用笔耕不辍服务司法审判。七尺法台与书卷案牍,生动诠释了这位专家型法官的法治情怀。 以法为器 让公平正义直抵人心 “作为一名法官,一定要认认真真把每一起案件办好,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正义。”这是刻在陈志杰心里的座右铭。 15年来,陈志杰先后在民一庭、家事审判团队、民五庭、民四庭工作。面对各类纷繁复杂的民商事案件,他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宗旨,用过硬的业务能力定分止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办理家事案件,他参与创编《泉州家事审判道德文化导本》,将闽南俚语、传统家规祖训等乡情民俗融入家事审判,探索“家+闽南文化”特色审判机制,在春风化雨般的调解、撮合下,将一起起剑拔弩张的家事纠纷转为风平浪静。 办理土地物权案件,他总结“实地勘查定实情,村居化解定效果,精准审理定裁断”三定工作法,数年来足迹遍及涉讼实地村居,用脚步丈量土地,以公道聚合民心。 多年来,陈志杰办理近2000个案件,涉及各类民、商事一、二审案件及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每年均超额完成办案任务数。 善思善为 为弱势群体撑起蓝天 “老人家,有没有遇到陌生人向你推销保健品,称可以治疗疾病……”陈志杰与老年人坐在一起,耐心讲解防范养老诈骗的知识。 这是陈志杰积极投身普法、守护老年人“钱袋子”的一幕。 出色完成审判工作任务的同时,陈志杰善思善为。根据泉州中院党组工作安排,他负责少年家事审判工作以来,立足“少老家军”四个审判,深入思考如何更好地关护弱势女性及“一老一幼”,带领团队探索创建“泉家福”涉家事司法服务特色机制。 立足“法伴家安”,他推动成立全省首个两级联动的“泉家福”家庭教育司法协同促进基地,创新构建“泉家和”反家暴联协机制、“泉心护”家庭教育指导暨心理观护机制;立足“守未青心”,他推动成立全市法院巾帼宣讲团、涉少维权宣教师资库,开展相关主题宣讲,探索“法润慈育”少年司法(延伸帮扶)联携关护机制,并全省刑案首发“两令一书”,与主管部门加强协作,强化休、辍学异态学况精准排查,助力涉案未成年学生返校复学;立足“法护银龄”,他组织全市法院广泛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行动,联合基层在老年大学、养老院、老人会等老年人集中场所设立家门口司法服务站,构筑“近身”立体化维权网络。 为更好彰显“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他将拥军工作与崇军理念结合起来,成立全省法院首个崇军拥军司法服务中心,打造“双拥·两融”市县镇村“四位一体”新型涉军司法服务体系。中心运行后,他接到来自驻泉某部队寻求涉法紧急军务司法援助,立即采取特事特办、现场现办,顺利保障部队按时驻训,该部队发来感谢函。 守正创新,精业笃行。一个个探索创新,他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