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三元区法院开展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执行在端午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开展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30日讯 在端午节来临之际,为依法保障胜诉者合法权益,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突击集中执行行动,重点对小标的、涉民生、涉企执行案件中行踪不定、传唤不到、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开展执行。 6月20日早上6时30分,三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内警灯闪烁,50余名干警整装待发,4辆警车闻令而动,迅速奔赴三明市区各执行现场,开展2023年“夏日风暴”执行行动。 三番五次不还钱 拟拘威慑把案结 申请执行人赖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双方于2022年12月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李某应于当月15日前归还预付款14000元。 今年2月,因李某未按调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赖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通过“春雷专项执行行动”将李某拘传到院,在李某偿还5000元给赖某后,赖某同意再给李某一段时间,等其筹到剩余金额后尽快还款,谁知申请执行人的宽容并未换来李某的积极履行。 本次专项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再次上门找到李某并将其拘传到法院,李某却将法官对其的严词劝说当成耳边风,俨然一副“摆烂”的态度。鉴于李某的消极履行态度,法官当即拟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李某意识到无法逃避履行后,连忙请求法官暂缓拘留,四处借款,最终筹到9000元还给了申请执行人赖某,该案得以执结完毕。 拖延履行不认账 软硬兼施促和解 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邓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2年12月经法院判决,邓某应偿还陈某借款本金35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邓某未能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陈某遂于今年4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邓某明知自己名下微信、银行卡等账户均被法院依法冻结,却未主动联系法院处理债务。执行法官多次联系邓某履行还款义务,邓某却对执行法官态度强硬,并声称其早已还款,但当执行法官要求其拿出还款凭证时,邓某却迟迟拿不出来。 行动当日上午,执行法官将邓某拘传到法院,再次向邓某释明该法律文书已经生效,其必须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载明的还款义务,否则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经过执行法官多次沟通,邓某仍然不为所动,不仅坚持自己已经还过款的说辞,还对申请执行人提出的还款方案百般推脱。 面对如此境况,执行法官软硬兼施,一边告知邓某不履行还款义务将面临的后果,并着手准备拟拘留材料,一边继续耐心做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申请执行人陈某同意被执行人邓某在一个月内还清本金、三个月内还清利息,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