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码新时代“枫桥经验”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提供种业发展法治保障 “建宁县法院对于处理该类纠纷,具有丰富的经验!”随着一起跨省种业纠纷圆满解决,原告合作社律师在朋友圈对建宁法院处理种业纠纷的专业性点赞,6月5日,原告合作社将一面印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字样的锦旗送到法官手中,对种业审判专庭法官专业调解高质高效化解这起跨省种业纠纷表示感谢。 2022年5月,江西省南丰县某合作社与福建省建宁县的制种户饶某某签订《杂交水稻种子预约生产合同》,委托饶某某在该合作社承租的江西省南丰县太和镇寨仂村种植29亩杂交水稻种子。种子收割后,合作社要求饶某某交付种子,饶某某以合作社需先付款为由拒绝交付,双方协商未果,合作社于2023年4月诉至法院。 “你们合作社不具有种子生产技术指导能力,也未能处理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没有给我提供安全的生产环境,造成种子大面积减产,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你们应当赔偿我损失共计58000元。” “是你进行无人机喷洒农药,意外将附近农户种植的莲子、芋头损毁,事后一走了之,导致当地百姓找上合作社讨要说法,给合作社招致意外麻烦,面临难以正常生产经营,你自己应当对此负责,赔偿当地百姓损失。” …… 在调解现场,当事人剑拔弩张,不断指责对方过错。而法官则迅速抓住案件争议焦点,联合建宁县里心镇、南丰县太和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太和镇寨仂村村干部及“法律明白人”现场介入调解,分清是非责任,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的赔偿协议。同时,法官与 “法律明白人”一起到寨仂村田间地头现场查看,对饶某某损毁村民农作物一事也进行了协调处理,化解了矛盾,减少了百姓诉累。饶某某当庭向合作社支付了田租、农作物损毁赔偿款等费用共计40870元,该案圆满解决。 建宁县是全国最大的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地县,全面实施种业发展是发展乡村振兴的重要路径之一,但在种业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种业市场不够规范有序、知识产权有效保护不足等矛盾纠纷问题。 为了助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种业振兴发展提供更加有力有效的司法服务,建宁县成立全省首家种业巡回审判法庭,将“种业振兴司法智服平台”与“明心通”“法e民”等平台有机结合,提供云上释法、智慧问答、远程调解等线上服务。出台《关于加强种业司法服务保障 促进种业振兴的十条措施》《关于服务保障“建宁五子”产业健康发展十条举措》《种业生产经营活动法律服务指引》《种业法律问题》等多项保障服务措施,通过推行“派驻法官+巡回审判”“检察+”等工作模式和开展“昆仑行动”专项行动,实现违法打击、执法监督、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等执法司法服务全覆盖。 截至目前,建宁县共开展“法治体检”、专题答疑会33场次,诉前化解纠纷23起,其中“推动百亩撂荒地改造为高标准农田”案例获评福建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典型案例。 (本报记者 吴静云 通讯员 孔祥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