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水心:法律监督的执剑者
走近泉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监督科科长蔡水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5日讯 他是守护明天的探路者,泉州未成年人检察事业的开篇,记载着他浓重的一笔;他是改革创新的践行者,磨砺司法监督利剑的征程中,不乏他勇毅的身影。他是泉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监督科科长蔡水心。 蔡水心曾经是石狮市人民检察院一名有力量有温度的检察官,既能站在法庭上义正辞严指控犯罪,也能沉到社区里柔情似水感化失足少年。如今,他的角色变了,但初心未改。在新的岗位上,他开创司法“清单制闭环监督”模式,探索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续写着人大司法监督新篇章。 春风化雨护少年 未成年人是家庭的希望、民族的未来。作为石狮检察院未检工作的开局人,蔡水心从零开始,走出一条“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未检之路。 “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蔡水心首创的“青葵园”未检工作室取意《长歌行》,期冀未检工作如阳光雨露一般,浸润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他在石狮玉湖社区创建“石狮市未成年人帮教中心”,对非羁押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扶监管、行为矫正和心理辅导,搭建起“检察机关、学校(企业)、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多维帮教体系,成为构建“保护性办案、社会化帮教、修复性救助、多元化普法”四位一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泉州模式”的一块重要基石,为泉州市检察机关未检“刺桐花”团队这张金色名片贡献石狮智慧。 他是爱与法的追梦人。身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蔡水心秉承“不抛弃、不放弃”的理念,100多名失足少年在他的感召下顺利回归社会,有的继续就学深造,有的走上就业岗位,回报社会。他是未检业务的“全面手”,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00余件500余人,制定泉州市首个《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暂行规定》,办理泉州市首起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封存泉州市首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 不忘初心开新局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到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履职新岗位后,这句话时刻萦绕在蔡水心的心头。他一刻都不敢懈怠,自觉充电赋能,不断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新任务。 “水心”如镜面。从检察监督到人大监督,虽然角色变了,但他深知监督的本质是一脉相承的,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肩负着这个使命,他在新的起点上再出发。 2020年,省委作出《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定》,要求市县两级人大探索推进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人大及其常委会是立法机关,也是法律实施的监督机关,法官检察官是司法人员,也是最懂法律的人,人大评议法官检察官履职,必定充满智慧碰撞和专业较量。这项工作在省内没有先例可循,蔡水心敢为人先、勇挑重任、寻求突破,深研《监督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法律规定,借鉴省外他山之石,《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办法》应运而生,让评议工作有章可循。 2021年来,蔡水心先后为接受评议的12名法官和9名检察官“画像”,既充分挖掘他们身上可敬的闪光点,也不回避依法履职中的短板弱项,与法院、检察院同向发力、同时发力,促进法官、检察官能动司法、依法履职。这项工作填补了人大对法官、检察官“任后监督”的空白,是全省设区市人大的首例,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