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检察院常态化推进“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激发动力 注重业务融合 “您好!请问有什么诉求?今天由我来负责为您接访,您可以把需要反映的诉求和我说。”为把群众来信来访“每信必复”工作做好,明溪县检察院定期开展检察长接访活动。 2022年4月19日,检察长胡世棋在接访过程中,接到了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来访群众池某等人2021年9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但自2021年11月起一直被拖欠工资,经多次讨薪未果,便到检察机关申请支持其讨薪诉求。 由于涉及工资金额大、人数较多,胡世棋认真倾听池某的诉求后表示,检察机关将依法受理其信访诉求,按照规范的工作流程进行办理,并将持续跟进相关案件进展,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答复,切实解决群众的现实涉法困难。 为支持池某等务工人员依法讨薪的诉求,县检察院、人社局、法院、司法局以及企业代表、相关务工人员召开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座谈会,开展调解工作。通过多番努力,最终促成该科技公司与劳动者达成调解合意。企业负责人对拖欠的工资数额进行确认,自2022年4月30日开始分期支付池某等30多名务工人员工资40余万元。 履职效能的不断提升,全面展现了明溪县检察院为民服务的本色担当,也进一步激发了文明创建的动力,树立了勇于创新、奋发有为的检察形象,有力推进了检察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融合发展。 (本报记者 吴静云 通讯员 杨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