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泉港法院聚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打好司法“组合拳” 守好发展“软环境” ——泉州泉港法院聚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4日讯 日前,在泉州全市法院“服务大局敢为争先 优化营商环境”竞赛活动1-6月通报中,泉港区人民法院“执行合同”指标位居全市第二。这是该院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的有力印证。 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的培育之土,是市场主体的生命之氧。今年来,泉港法院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头号工程”,积极担当作为,聚焦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打好司法“组合拳”,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为泉港区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注入司法动能。 多元解纷出实招 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感谢法官,感谢委员,为化解我们的矛盾耗费这么多精力,帮助我们解决纠纷,让我们充分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近日,拿到裁判文书的被诉企业负责人连声感谢。 今年5月,原告某石化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泉港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业务款项1000多万元和违约金。法官了解到,原、被告系多年生意合作伙伴,后被告因经营不善处于停产状态,资金非常紧张,双方对案件的事实均无异议,仅对付款期限争执不下。由于案件涉及石化行业,承办法官积极与辖区石油与化工行业政协委员履职解纷室联系,邀请泉州市政协委员赖水明参与调解。“法官+委员”从双方长期合作、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角度出发,耐心调解、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庭外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泉港法院始终将涉企案件的妥善处理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搭建多元解纷网,依托石化行业政协委员履职解纷室、“一镇(街)一法官工作站”畅通诉调对接机制,通过资源共享、业务协同、优势互补、矛盾联调。今年1月至6月,共诉前调解涉企矛盾纠纷343起,调解成功131件,调解成功率38.1%。 善意文明巧执行 盘活企业实现共赢 在涉企案件执行中,如何既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帮助暂时困难的被执行企业渡过难关,从而实现“双赢”,是泉港法院最关注的问题。为此,该院不断强化平等保护、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全省首创“两书一函”制度,从失信警示、和解建议、守信激励三个方面落实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 某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诉至泉港法院,后因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经调查发现,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暂时断裂,无力依约支付货款,但仍在生产经营。若直接对该公司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将对公司信誉将产生较大影响。本着善意执行理念,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发出《执行和解建议书》,并反复组织沟通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和解协议,助力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据统计,今年以来,泉港法院运用“两书一函”制度共向企业当事人发出相关法律文书31份,促进12件涉企执行案件得到妥善解决,执行到位金额307.9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