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人民法院探索家事审判新模式
从“心”出发 加大护“未”成长“力度”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家庭教育从传统的“家事”,上升为重要的“国事”。如何更好地发挥法治力量,给未成年人撑起一片蓝天?周宁法院在实践中摸索,出台了《关于开展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对涉诉未成年人开展家庭教育的指南(试行)》,通过提升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父母或者其他家庭成员的家庭教育能力和水平,修复涉诉未成年人的家庭关系。 用法治温情呵护“向阳花开”,更坚定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但不纵容”。在探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之路上,周宁法院既有“霹雳手段”又显“菩萨心肠”。 为了让涉案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该院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成立“少年法庭”专门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综合运用心理疏导、法官寄语、司法救助、教育观护等举措,引导未成年被告人及其家属通过经济赔偿、真诚悔罪等方式争取被害人谅解,依法从轻、减轻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刑事处罚或消除刑事污点。 不久前,未成年被告人林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判决生效后,周宁法院依法封存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记录,向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有关部门送达《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防止其被“标签化”而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此外,周宁法院还加强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临界未成年人、在押服刑人员子女等群体的教育帮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让家庭教育更加和谐、更富温情、更有质感。 (本报记者 龚丽雯 通讯员 李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