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石牌镇打出青梅品牌“发展+”“组合拳”
产业显雏形 共育“致富果” ——大田县石牌镇打出青梅品牌“发展+”“组合拳”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8日讯 “硒”望之田,“梅”好生活。走进大田县石牌镇,或大或小的青梅园在石牌镇鳌江村、小湖村、桃山村等村庄发展得势头正好,这也是石牌镇打造的乡村振兴富民产业之一。 近年来,石牌镇打出“发展+”“组合拳”,通过“先行员”带头尊法,做到产业发展规划先行;“引导员”积极普法,做到产业发展于法有据;“调解员”以情释法,做到产业发展人人同享,从而打通法治服务乡村振兴的“最后一公里”。 尊法走程序 联动想办法 “这批青梅苗总算是种下去了,后续除了根据农时管理外,你们签的承包合同也要执行到位,运用好法律督促承包人更用心地管理这些‘致富果’。”今年1月,在长溪村青梅种植园内,由经管站、农技站、自然资源所和司法所组成的石牌镇农业服务队与驻村第一书记张兴锋就第二批600亩青梅苗种植作交流,希望这个寄托了村民和村集体美好愿望的“致富果”,能更茁壮地成长。 出了青梅种植园,张兴锋带着村主干一同来到镇招标办,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探讨将青梅园开挖及种植的有关招标问题,从法律对程序及条件的设定要求,谈到结合长溪村开发旅游业的实际情况对青梅园兼具旅游功能的需求,做到合法合情合理,并且融合第一、第三产业多角度开发。 “还有鳌江村的青梅种植,其后续的管理问题也需要我们协商联动。”张兴锋适时提醒。由镇政府牵头,农业部门、自然资源所、林业站、司法所等部门以及各驻村工作队联合成立的农业服务队,正为青梅产业的发展提供技术和政策支持以及法治保障。不仅如此,驻村工作队还多次向村“两委”干部及村民代表听取意见、了解民意,探讨个人、合作社和村委会等进行管理的利弊,并向镇经管站、司法所等部门咨询有关政策和法律条款、对村集体经营的规定等,确保青梅园后续发展有力、管护到位。 入户访民情 普法讲政策 “因为要发展青梅产业嘛,需要用到我家土地,可是我不知道什么是‘土地流转’,你能给我说说吗?顺便教教我怎么进行‘土地流转’。”2020年12月的一天,在桃山村,村民老杜主动到村部向驻村第一书记、律师杜元会提出心里的疑惑。 趁圩日来咨询的村民不止老杜一个,且提出的问题都和青梅产业发展有关。于是杜元会将这些问题一一记录下来,能够解答的便会当场解答,遇到无法自行定夺的,就带着村干部遍访农户、了解难题。一圈下来,杜元会根据实际情况拟定了流转协议,以解群众的后顾之忧。 “我们是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主体,利用村集体土地或向农户流转土地,建立成片特色青梅种植基地。每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种植青梅面积200亩以上,那么到了2025年,我们整个县青梅种植面积预计会达到8万亩以上。”在小湖村,对青梅产业的分成问题,作为村里的法治带头人,村党支部书记乐建木积极向村民们描绘着未来的蓝图,并在宣传结束后提供法律服务。 通过多次沟通上下、协调多方,石牌镇以村法律顾问任驻村第一书记为切入点,打造好由党员代表、致富带头人、妇女代表、老村主干、退休教师、退伍军人等组成的小湖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强化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并由此将青梅产业的未来发展、政府对青梅种植的补助政策、国家对乡村振兴的政策规定、法律法规对合法利益的保护等向涉及的农户进行宣传,最大程度做到让青梅园实现对村集体财产和村民个人收入“双增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