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守护 “食”刻关注
检察守护 “食”刻关注 ——莆田市涵江区检察院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司法保护工作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4日讯 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民心工程”,直接关系着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近年来,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司法保护工作,以更加坚定的步伐强化检察办案,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加大办案力度 依法严惩犯罪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强调,“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切实保障民生福祉”。 涵江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持续加强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非法经营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涉民生案件的惩治力度,对毒狗肉案、“假冒熟牛肉”案、“瘦肉精”生猪屠宰销售案等一批危害食药安全违法犯罪精准打击。 2022年6月至2022年7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从非正规渠道购买生猪,并雇佣徐某某在辖区私设屠宰点屠宰生猪并销售,销售金额达10万余元。公安机关和农业农村部门联合执法,现场查扣生猪3只、生猪产品119.35KG等,经抽样检验,检测出食品动物中禁止添加的克多巴胺成分(俗称瘦肉精)。 涵江检察院干警在办理该案时,认真审查把关,向侦查机关提出补侦方向。同时,干警走访区农业农村局,就行刑衔接、证据保全等方面的问题开展交流。最终刘某某、徐某某被依法提起公诉,被判6个月至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目前,涵江检察院已办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6件9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 16件35人,非法经营案9件13人。 践行治理思维 共筑食安防线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从“治罪思维”到“治理思维”的转变符合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需要。 近年来,涵江检察院在食品安全领域积极践行“治理思维”,在办好刑事案件的同时做好“后半篇文章”,结合办案分析发案原因、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履行保障食品安全职责,发挥检察建议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作用,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携手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共护百姓幸福“食”光。 2023年6月13日,李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涵江检察院对违法经营者销售掺入有毒有害成分保健品的违法行为,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提出判令违法者在报刊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承担十倍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诉求。 目前,涵江检察院已就办案中存在的生猪私屠、违规添加瘦肉精成分、保健品添加国家禁止成分、卤猪肉冒充熟牛肉等问题,分别向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份,得到相关行政机关的积极回应,推动开展专项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