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护绿水青山 擦亮生态底色
呵护绿水青山 擦亮生态底色 ——光泽县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筑牢国家公园生态保护法治屏障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9日讯 今年以来,结合光泽县武夷山国家公园西区地域优势,探索武夷山国家公园平安创建新机制,光泽县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筑牢国家公园生态保护法治屏障,完成新时代的新使命、新担当。 创新机制 注重社会治理效能 今年3月14日,光泽县检察院办结了一起非法改变林地用途、造成相关林地的种植条件被严重破坏的案件。违法行为人张某无视林地管理法律法规,在某乡村“占山为己”,在行政主管部门多次行政处罚后,不仅拒不恢复林地,反而“变本加厉”非法改变林地用途,造成相关林地的种植条件被严重破坏。 在收到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后,承办检察官通过审查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等方式,及时确定张某的认罪认罚态度,并将补植复绿作为被告人认罪认罚态度的重要考量。经承办检察官释法说理和普法教育,张某转变“涉案农用地是自己开荒所得,可以随意占用处理且不犯法”的错误认识。3月15日,张某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表示愿意通过拆除构筑物、补植复绿等方式,消除犯罪行为带来的不良后果。 光泽县检察院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将法律监督职能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当日,该院针对该案处理结果以及通过该案线索办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鉴于案件犯罪情节轻微,张某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并书面承诺立即拆除其非法占地所修建的构筑物和建筑物,及时履行修复被其毁坏的10.27亩公益林地、其他林地的法律义务,遂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强化履职 推动执法司法联动 面对10余年始终无法解决的林地恢复问题,光泽县检察院强化履职,依托、运用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会签的《关于加强土地执法查处领域协作配合的工作意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的有效衔接,畅通与属地人民政府及村委的交流配合。 4月12日,在检察院牵头协调、现场监督,各部门联合指导下,张某自愿进行了林地恢复。县林业局指派林业工程师当场界定补植复绿范围、指导张某树木种植,林业执法大队指挥清除堆放在林地的重型设备,属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执法活动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全程见证监督执法过程,形成执法与司法联动、保护与监督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