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两级法院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莆田两级法院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让木兰溪水晏河清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6日讯 盛夏时节,莆田木兰溪两岸荔林飘香,白鹭翔空,孩子们在溪边打闹嬉戏,人们流连忘返,勾画出一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丽画卷。 木兰溪发源于我省戴云山脉,流经莆田市一县四区18个乡镇,是350万莆田人民的“母亲河”。 如何保护好“母亲河”?近年来,莆田市两级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和拓展司法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木兰溪流域生态司法保护,为持续打造“千古木兰溪、百里江山图、十里风光带”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主动担当 筑牢生态防护墙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声响起,仙游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陈某某涉嫌犯盗伐林木罪一案,并当庭宣判。 陈某某在案件判决之后,积极缴纳了被伐林木地块的森林生态修复费用,并自愿购买林业碳汇,用于弥补其行为造成的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这是莆田市首起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的涉生态环境案件。 2020年以来,莆田两级法院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犯罪行为,严厉惩处涉生态刑事犯罪案件327件500余人,极大震慑犯罪行为,保护生态环境。同时,建立木兰溪流域司法保护巡回审判制度,设立巡回审判点,审理涉生态民事案件110件,强化生态保护力度。 在审理的涉生态民事、刑事案件中,莆田两级法院综合运用补植复绿、巡山护鸟、增殖放流、固坝填石等生态修复模式,加大对破坏生态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和生态多元修复力度,以高水平生态环境司法促进了木兰溪流域生态环境的一体化保护。 面对生态环境系统治理的发展新需求,莆田中院出台《涉生态环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实施办法》,推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此外,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破坏林业资源、占用耕地、阻塞河道等行政监管漏洞,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涉生态监管的《司法建议函》4份,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 “我们加强对木兰溪全流域司法保护,制定并全面实施《木兰溪流域司法保护行动计划》,积极构建木兰溪全流域案件委托、信息共享、调查取证、污染防治等机制。通过综合运用司法手段来保护木兰溪流域的生态环境。”莆田中院生态庭庭长郑荔琼说。 能动司法 探索保护新路径 今年6月,莆田中院联合莆田市检察院、林业局以及涵江区法院、检察院、自然资源局、莆田三江口海事处在涵江区三江口举行“蓝色海湾·木兰溪流域暨入海口生态司法保护实践基地”揭牌仪式暨联合海上巡航活动。该基地是莆田市在木兰溪入海口设立的首个生态司法保护实践基地,也是全市首个综合性的生态司法保护实践基地。 建强司法保护基地是莆田法院擦亮生态司法品牌,创新推进生态司法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 世界环境日期间,仙游法院首次利用补植复绿基金打造30余亩的补植复绿示范基地,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此外,开设了木兰溪源生态法治展示馆,集中展示了木兰溪文化历史、依法治水、司法保护等工作。 “我们现在设立的河长制工作站、林长制工作室和生态教育基地、法官工作室等工作站点有16个。我们将依托这些司法保护基地一体推进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普法教育等工作。”郑荔琼说。 莆田素来有“海滨邹鲁”之美誉。在木兰溪两岸,古村落、古建筑等历史文物遍布。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上,莆田法院下足了“功夫”。设立“妈祖文化遗产保护教育实践基地”“夹草堂生态司法文物保护教育实践基地”,加大对东大村和崇福村古村落、兴华府历史文化街区、萝苜田历史文化街区等古建筑的保护力度,推动木兰溪流域生态与历史文化保护深度融合。 这一系列举措,都是莆田两级法院依法能动履职,创新推进木兰溪流域司法保护的真实写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