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法院灵活运用“预重整+重整”模式帮助一房地产企业走出困境
顺利重整现生机 “收到申请后,我们及时了解了企业资产、负债情况以及目前的经营状况,经充分研判,认为这家公司具有预重整的价值及可能。”承办法官陈瑞完回忆道。 最终,建瓯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团队决定采取“三管齐下”的方式:首先,建瓯某置业有限公司以重整投资人的身份全面介入放生池棚户区改造项目,法院指导债务人与投资人谈判,不断调整预重整方案。其次,法院积极探索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了破产管理人,由管理人着手对债务人资产负债进行全面梳理。最后,承办法官不定期走访购房业主代表,及时向购房业主披露案件审查进展情况,促成购房业主达成共识。 在法院指导下,管理人核查了公司资产20余项、审核债权166笔,核减债权8亿元,于90天内完成资产债务清理,并成功召开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重整计划,高效完成企业破产预重整前期工作。债权人、业主也积极配合债务人开展预重整工作,为预重整转重整打下坚实基础。 得益于预重整工作的充分有效,案件进入重整程序后,进程明显加快。今年5月13日,建瓯法院正式受理了福建某投资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7月11日,建瓯法院批准通过福建某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8月20日,第一期1.75亿偿债资金全部支付到位。 经过一年的预重整,该案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到重整完毕仅仅用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预重整中开展的债权审核、审计评估、重点资产摸排以及重整模式协商确定等重要阶段性工作成果,均得到沿用,有效缩短债务人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的审理时长,在极大降低企业涉诉成本的同时,也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和安置户的居住权益,实现多方共赢。 (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杨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