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法院:根植文化 “樟”显作为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8日讯 近年来,永泰法院始终坚持法治思维、创新思维、历史思维,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深耕和谐无讼审判文化,厚植绿色赋能生态文化,赓续亲民为民司法文化,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坚持法治思维 深耕和谐无讼审判文化 永泰法院秉承“不能使民无讼,莫若劝民息讼”的理念,在诉源、执源治理中寻求解答,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促进社会实质和谐。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非联动中心”、三个法庭设立分中心,与25家单位签约共建诉非联动机制,与19家单位共同出台诉调对接制度28项。 今年初,为进一步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永泰法院拓展延伸新设“茉莉姐姐”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家事辅导调解中心;聚焦行业纠纷诉调,设立“金融司法一站式联动运行中心”“住建领域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建立“法院+金融监管”“法院+住建”诉调对接、调执衔接工作机制,形成了系统化、规范化的“诉非联动中心”为主体、行业诉调为“两翼”的“一体两翼”解纷格局,切实将矛盾纠纷消弭于萌芽、化解于诉前。 为积极回应、实质解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永泰法院通过大兴调查研究,把“和谐无讼”理念贯穿至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今年5月,立足永泰茶文化源远流长和茶产业发展新趋势,建立“一茶企一法官”工作机制,深入茶山为茶企、茶农解纠纷、化矛盾、送法律,打造司法护航“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高质量发展的特色司法品牌。 开拓创新思维 厚植绿色赋能生态文化 近年来,永泰法院不断创新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机制,以“见证生态文明发展历程”的古树名木为切入点,形成了审判加码、保险买单、行政助力、巡护补丁、智慧添翼“五位一体”的古树名木司法保护“永泰样板”,培育了绿色、创新、惠民的生态司法文化。 通过“审判+”为打击犯罪“加码”,该院依法严厉打击涉生态违法犯罪行为,联合县检察院出台《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协作机制的意见》,推广“补种复绿”等生态修复机制;通过“保险+”为受损修复“买单”,在省内率先推行“古树名木保护+保险”工作机制,为全县古树名木投保“财产损失险”,保险金额490.9万元;通过“行政+”为联合保护“助力”,联合出台《古树名木保护实施方案》,设立古树名木保护司法保护工作点、联络室,召开联席会议探索交流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 同时,通过“巡护+”为社会监督“补丁”,该院协调落实26个古树群903棵古树名木监管单位、管护人、管护资金,推行“认养古树名木”机制,实行月巡护。通过“智慧+”为创新机制“添翼”,建立“永泰县古树名木”网络平台,为古树名木建档立卡、定制二维码、配发“身份证”,便捷公众了解古树资料和保护知识。 在2023年世界环境日当天,福州中院、永泰法院在永泰藤山自然保护区设立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联络站,与藤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签署《关于构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发挥司法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治理、惩戒、预防中的功能作用,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