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检察院:为守护“蓝色星球”加点“法”
为守护“蓝色星球”加点“法” ——武夷山市检察院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检察力量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9日讯 “世界地球日”,即每年的4月22日,是一个专为世界环境保护而设立的节日,旨在提高民众对于现有环境问题的意识,并动员民众参与到环保运动中,通过绿色低碳生活,改善地球的整体环境。 检察机关作为守护地球的一分子,如何依法能动履职,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出一份力量?近年来,武夷山市检察院落实落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守护生态上下足“功夫”,积极探索武夷山国家公园及其环带区域生态司法保护,助力提升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治理能力。 严厉打击涉环境污染案件 “对生态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我们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义不容辞。”2019年,武夷山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涉及环境污染的刑事案件,3名被告人经该院起诉后分别获刑。 这是武夷山市检察院办理的首例环境污染案件。 据了解,武夷山生态环境局在办理该环境污染案中,在勘验完现场,做好证据固定后,未对被污染的土壤和现场的危险废物进行后续调查、处置和监督治理工作,导致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未脱离受侵害状态,武夷山市检察院依据相关法规向该局发出《检察建议书》一份,得到了采纳和反馈。 “我们在办理好刑事案件的基础上,力争办案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通过以行政‘圆桌会议’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案件承办检察官表示。 武夷山市检察院立足于“两法”衔接平台,加强对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监督,针对本案中的非法电镀加工点采用渗透的方式将生产废水排入崩埂溪边坡土壤中,厂区空坪处露天堆放盐酸、硫酸等废弃空桶及电镀车间产生的解决方案和措施,推动被监督行政机关更好履行公益保护职责。 水清岸绿、鱼翔浅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画卷徐徐铺展。武夷山市检察院在保护自然、保护生态环境的故事中,正书写着“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的动人篇章。 “圆桌”会议促野生动物保护 野生动物是生态平衡中的重要一环,是世界的宝贵财富,保护好野生动物,就是维护好生态安全的基石。 时间回到2020年2月,武夷山市检察院在办理陈某某非法猎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中,发挥“一体办案”优势,将该案立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依法履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于同年2月7日在正义网进行公益诉讼诉前公告。 同月13日,根据检察院的建议,武夷山市林业局委托专业司法鉴定中心对扣押在案的野生动物物品进行种类、价值鉴定。 “我们一方面以此案为切入点,深入剖析了近三年来办理的8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的共性与个性;另一方面,在先后三次走访过程中,发现武夷山市林业局在野生动物保护监管方面存在短板。”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 针对这一问题,武夷山市检察院与武夷山林业局就如何有效保护武夷山市野生动物资源等问题公开宣告送达了磋商函,并召开了诉前“圆桌会议”,与五家单位形成《在武夷山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一致意见。 “召开诉前‘圆桌会议’,公开宣告送达磋商函,提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是我院开展公益诉讼的重要举措,以‘看得到,听得见’的方式彰显法律权威,提升监督效果,真正实现法律监督双赢多赢共赢。”承办检察官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