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检察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多管齐下 主动作为促进案结事了 “这两年我们主要通过微信联系被救助人和对班主任进行回访。”今年9月,和记者谈起一名回访工作从小学持续到高中的孩子,承办检察官很是上心。 被救助人雷某系未成年人,2010年,其父亲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母亲重新组建了家庭,雷某遂被寄养在外祖父母家中,但每月350元低保补助金不足以维持生活开支。 2019年,经审查后,检察官判定雷某符合救助条件,在向上级检察机关申请到联合救助金后,协调被救助人监护人和所在乡镇政府签订《司法救助资金委托管理协议书》,明确救助金用于定期为其购买生活用品。为从多方面解决雷某的生活问题,两级检察机关针对雷某的学习帮扶和心理疏导等事宜举行座谈交流,多次对雷某和所在学校进行回访,重点关注救助资金的监管、学习帮扶和生活关怀等方面。 “刚开始他厌学情绪比较明显,各科成绩也相对落后,我们主动对接其每个学习阶段的班主任和所在学校负责人,通过当地乡镇、学校、老师等各方持续关注,这个孩子的成长还是比较让人欣慰的,希望他能通过勤奋努力创造美好的未来。”承办检察官如是说。 下一步,宁化县检察院将持续把司法救助融入“四大检察”当中,探索“司法救助+检察听证”“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社工服务”等模式,将末端处理与前端治理相结合,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群众诉求。 (本报记者 吴静云 通讯员 杨水莲 裴秀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