赓续红色星火,让法治文化浸润八闽大地
兴法治—— 合力保护红色法治文化的传承发展 红色法治文化资源普查、红色法治文化调查研究、指导地方立法对红色文化资源进行保护……近年来,省司法厅致力于以法治方式更好传承弘扬红色文化。 在红色法治文化资源普查方面。省司法厅专门印发《关于做好红色法治文化资源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分类统计、实地勘察和查阅史料,普查登记了186个红色法治文化场所。指导龙岩市登记建立38个红色法治文化重点保护目录,研究推荐6件闽西法治事件入选《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推动建设八闽红色法治文化带。 主题教育期间,大兴红色法治文化调查研究。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调研组反复多次深入龙岩、三明、宁德、平潭等地开展红色法治文化专题调研,撰写形成《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建设有影响力的红色法治文化带》调研成果。并通过举办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论证会,梳理出“中央红军标语博物馆”“何叔衡纪念馆”等第一批9个省级示范红色法治文化遗存基地。 在省级层面,省司法厅出台《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在市级层面,龙岩市出台的《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是全国第一部由设区市制定的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地方性法规;南平市、宁德市相继出台《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三明市出台《三明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办法》,在全国率先实施对25个“中央红军村”的命名保护工作。这些做法都生动展现了八闽红色法治文化带有址可寻、有物可看、有史可讲、有法可说的新风貌。 (本报记者 胡苏婷 通讯员 林晓霞) |